Re: [新闻] 护孕妻勒死贼 王卓钧:应报警处理

楼主: taot917 (每天一点新鲜)   2014-10-27 12:29:11
※ 引述《c871111116 (废文死北七)》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广新闻网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护孕妻勒死贼 王卓钧:应报警处理
: 日前在台北市一名男子返家时,发现家中有小偷闯空门,为了保护怀胎八个月的妻子,

: 子与小偷搏斗后将他制伏,但小偷急救后却不治,警方以过失致死罪将男子送办。警政

: 长王卓钧今天(27号)表示,有没有防卫过当要交由法院裁定,但遇到类似案件,一定

: 先报警处理。(陈俊华报导)
: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带着怀孕八个月的妻子回家时,发现家里遭到小偷闯空门,小偷还

: 拳攻击。为了保护妻子,男子勒住小偷颈部将他制伏后才报警处理,但这名小偷却因为

: 部缺氧,送医急救十小时后不治身亡。警方以男子防卫过当,依过失致死罪将他送办,

: 林地检署谕令五万元交保。
: 警政署长王卓钧表示,屋主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是否有防卫过当?将交由法院来

: 定。王卓钧:‘这个屋主也不是要见到有这个结果,我看他今天已经五万块法院给他交

: ,那这一部分可能将来就要留给检方跟院方来做一个裁定。我们是希望有这种案件发生

: 时候,报警来处理是我们所希望的。’
: 王卓钧提醒,如果民众遇到类似案件时,要以自己本身的安全做为第一考量,最好要立

: 报警,由员警到场处理,会比较完备。
: 3.新闻连结:
: http://tinyurl.com/nugjqog
: 4.备注:
: 真他妈低能儿
你们才不食人间烟火
法律本来就是考虑很多角度的
今天当事人被起诉了
会判刑还是缓刑,还有后面的裁决
但是不起诉,过不过当谁调查
可能ㄧ,英雄打恶匪,无辜被起诉
可能二,大汉打家境贫穷的小偷
只是想偷一点奶粉钱,一见面就求饶
但逮到机会合法打人打死了
可能三,约至家中把人打死诬赖他是小偷
随随便便就三种可能,当然要起诉调查啊
人世间状况百百种
如果是屋主是你们讨厌的那类人呢?
起诉是正常的,判的好不好是看后面的调查跟证据
不是看记者下的标题。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10-27 12:30:00
搞不好屋主是689?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4-10-27 12:30:00
法律本来就是考虑很多角度的<---蛤!!!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0-27 12:30:00
689 死刑 不可上诉
作者: max006 (寂静的歌声)   2014-10-27 12:30:00
一开始听蛮有到理的,但是不是应该先调查在起诉吗....
作者: noah7011 (赚爽爽)   2014-10-27 12:31:00
楼上突破盲点了 XDDD
作者: kgh (恩~~~)   2014-10-27 12:31:00
送办而已 谁跟你说他会被起诉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   2014-10-27 12:31:00
没错,本来就要这么想
作者: klai100 (klai)   2014-10-27 12:31:00
你的可能二三根本看不下去~ 再想想`好一点的可能吧
作者: CharleneTsai (给他200块去吃麦当劳啦)   2014-10-27 12:32:00
推kgh 送办而已 谁跟你说他会被起诉
作者: Atwo (A兔)   2014-10-27 12:32:00
忠言逆耳 你何必出来挡子弹
作者: CharleneTsai (给他200块去吃麦当劳啦)   2014-10-27 12:33:00
你自己才是把概念搞混的
作者: max006 (寂静的歌声)   2014-10-27 12:33:00
原来被骗了....应该先调查在起诉阿
作者: Cheese27 (チーズ)   2014-10-27 12:34:00
连先调查在起诉的观念都没有 还脑补一堆..
作者: rayba (rayba)   2014-10-27 12:35:00
操你妈689署长只会讲狗话 , 小偷被发现第一时间攻击屋主耶
作者: ptta (ptta)   2014-10-27 12:35:00
还没起诉吧....
作者: kgh (恩~~~)   2014-10-27 12:35:00
这个小偷有强盗前科 并不是单纯的窃盗犯
作者: rayba (rayba)   2014-10-27 12:36:00
危害到我老婆的强盗犯 我一定把它当北京烤鸭那样片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4-10-27 12:39:00
好厉害 教一下怎么约陌生人到家中? (洗文?)
作者: kgh (恩~~~)   2014-10-27 12:46:00
警察一定得要送办的 这很合理 接着会交由承办检察官指挥调查调查结束之后依照证据起诉或是不起诉缓起诉 最后才会轮到法院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4-10-27 12:48:00
'有窃盗、强盗和毒品等多项前科的张嫌' 这记者写的
作者: kgh (恩~~~)   2014-10-27 12:48:00
没有什么卸不卸责的..警察抓到人本来就要马上移送..
作者: n91324 (不丹)   2014-10-27 12:53:00
大家是嘘王卓钧的低能发言 你搞得清楚状况吗?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4-10-27 13:39:00
这篇论点真专业
作者: cl429 (皓呆)   2014-10-27 13:44:00
人的冷漠,就是在这种无理的情形下,为了自保所形成的。
作者: hanghking (万)   2014-10-27 13:47:00
不过你还是先选个字吧,是“检察”官...
作者: kaojet (乡民可能改变世界吗?)   2014-10-27 14:02:00
你有没有看过烟毒犯拿着两把杀猪刀走在路上找人寻仇的?我就有看过喔,对付这种毒犯你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起肖
作者: Mar1boro (兽‧禽)   2014-10-27 14:10:00
做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假设,以为自己很行吗?
作者: nrevols (Nate River)   2014-10-27 14:35:00
挖靠 希望哪天歹徒是去你家 你再来打这篇心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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