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勇屋主 护孕妻 勒死悍贼

楼主: yniori (伟恩咖肥)   2014-10-27 10:51:10
来当个键盘律师,轻松地回一下法律问题
首先那个窃贼不单只是窃贼
当他偷东西被抓包,没有选择烙跑或求饶,反而跟屋主扭打的时候
他犯的是刑法准强盗罪(刑法329条)
准强盗罪顾名思义是以强盗论,所以那个犯人是强盗无误,以后请正名不是窃贼,是强盗
再来讨论勇哥的事
他勒毙犯人,一开始勒颈行为一定是出于故意(废话不然有过失勒脖的吗?)
然后勒到犯人伤重不治,但他可能不会想到要犯人死,最多只是让他昏迷不能行动
所以死亡部分没有故意,应该是过失
所以综合起来,要论的事伤害致死罪(刑法277第二项)
构成要件该当后
接着要论违法性的问题
因为正当防卫不考虑法益衡平(当然就是大家常说的正对不正的状况)
所以虽然强盗犯侵害的是财产跟自由还有潜在的身体&生命法益
相较之下可能比勇哥的伤害致死来的低
不过因为不考虑衡平,所以原则上是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的
BUT(人生最重要的就是这个BUT)
刑法23条后段有规定防卫过当的情况
既然不考虑衡平了,那为什么又会有过当的情况呢??
一般来说,这边的防卫过当,通常指的是权力滥用
例如最常举的例子是说有小孩偷苹果,结果苹果树的主人拿枪射死他们之类的
在考量极度不平衡的状况下,有机会认为是过当
而这个过当,一般来说会放在罪责上去讨论
总的来说,一般人民大概不会认为把一个“强盗犯”勒到气绝有滥用权利
更何况现场还有个孕妻
不过一切决定权在检察官及法官手上
他们是不是会这样认为就不一定惹~
请问在座的各位对台湾的司法官们有信心吗??
我是有啦~他们应该会处理得很好的~
备注:当然上面的讨论还漏掉很多关于手段啦~最小侵害啦之类的
   所以别鞭我啊~~偶尔充当个键盘律师玩玩罢了~~嘻嘻
※ 引述《your135 (想不到)》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勇屋主 护孕妻 勒死悍贼
: “打输会2尸3命” 送办不悔
: 2014年10月27日
: 何柏翰为保护孕妻(小图,翻摄Ferisa Wu脸书)失手将小偷勒毙,遭上铐移送法办。杨
: 忠翰摄
: 【杨忠翰、余思维、简铭柱╱台北报导】保护孕妻失手勒死小偷!北市一名自海军陆战队
: 退伍的新婚男子,前晚携怀孕八月的妻子返家,发现竟有小偷躲在屋内,小偷还挥拳朝他
: 攻击,男子为保护孕妻,奋不顾身上前搏斗,勒住小偷颈部,警方据报到场发现小偷被制
: 伏晕倒,送医急救十小时后不治,警方以男子防卫过当,依过失致死罪送办,但他事后不
: 悔说:“若不制伏,恐造成两尸三命!┘
: 何柏翰昨被依过失致死罪嫌移送法办后,士林地检署昨晚谕令将他以五万元交保,何男步
: 出士检向媒体记者表示,案发当时,因发现一向开启的厕所门突紧闭,直觉有异,开灯时
: 发现厕所内有人影,随即用力撞门,同时大喊要妻子报警,将门撞开后,他发现张俊卿躲
: 在厕所内,由于对方身高约一百八十公分,身形高壮,于是奋力抵抗。
: 从事冷气技工的男子何柏翰(二十九岁),八年前从海军陆战队退伍,身材粗壮、身高约
: 一百七十公分,曾受过柔道训练,他与任职印尼航空行政人员的妻子认识三年,今年四月
: 结婚,八月底补宴客,上周才从泰国度蜜月返台,两人在北投区石牌路租住公寓,预定年
: 底迎接第一个宝宝。
: 何柏翰将窃贼张俊卿推至浴室角落,勒晕制伏后立即报警。翻摄画面
: 父:我以儿子为荣
: 何男父亲无奈说,儿子为保护妻小失手勒毙小偷张俊卿(四十七岁),虽然捉贼英雄却变
: 成狗熊,但“我以儿子为荣!”
: 警方调查,何男前晚八时与怀孕八个月的妻子外出用餐,返家后他要进厕所小解,发现厕
: 所门异常沉重推不开,他惊觉有陌生人侵入,用力撞开门后,赫见张嫌戴着口罩躲在浴室
: ,且张嫌先朝他挥拳,他因受过搏击训练,闪过后随即放低身体,双手顺势往张嫌大腿一
: 抱,将张嫌“擒抱”在地,双方短暂扭打后,他为阻止对方继续攻击,牢牢紧扣住张嫌脖
: 子,没多久张嫌便晕倒在地,妻子见状赶紧报警。
: “保护妻儿我没错”
: 警方到场后发现张嫌呼吸微弱,立即通报救护车将张嫌送荣总急救,但因张嫌缺氧过久呈
: 现脑死状态,无法自主呼吸,十小时后经家属同意,拔管放弃急救,由医师宣告死亡。
: 何男坦承当时紧勒对方脖子,直到对方一动也不动才松手,“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还
: 是不会轻易放手!”并坚定表示:“我没错!我要保护我的妻子和小孩。”
: 但死者张俊卿胞弟则说,偷窃固然不对,不过没必要置哥哥于死地,控诉何男下手力道太
: 大,哥哥脖子上的勒痕都渗出血水,他一定要为哥哥讨个公道。
: 警方在死者身上起出在何家偷来的墨镜、项链及两枚婚戒等赃物。翻摄画面
: 假释犯失业5个月
: 张嫌的弟弟表示,哥哥有窃盗、毒品等前科,十三年前被判入狱服刑,今年初假释出狱,
: 从事水电工作,却因工作缩减,已失业五个月,没想到竟因闯空门偷窃被屋主勒毙。
: 警方调查,侵入住宅偷窃的张嫌,前晚先佯装访友,藉按门铃确认屋内是否有人,三十分
: 钟后又换装回到现场,直接持钥匙打开大门入内行窃,绰号“阿伦”共犯则在门外把风。
: 张嫌搜括墨镜、项链及两枚婚戒,没想到六分钟后,何姓夫妇刚好返家,张嫌才直接躲进
: 厕所。
: 律师于知庆表示,《刑法》第二十三条规范“对于不法侵害,出于防卫自己的行为,不罚
: 。但防卫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该屋主防卫过当,涉及《刑法》第二七六条
: 过失致死罪,恐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两千元以下罚金,但他认为屋主为护妻小
: ,情有可原,研判法官可能予以六个月以上的缓刑。
: 六成民众认未过当
: 一名基层警员说,若自己是当事人,会先观察对方是否有携带武器,如果单独返家,会冲
: 上前制止,若有妻小,则会龟缩让歹徒逃逸后再交由警方处理。另名警员则说,碰到这种
: 状况,为了保护妻小,正常人做法应该一样,“我会冲上去制伏对方,如果真的发生意外
: ,我也不会后悔。”
: 针对屋主为保护怀孕妻子,将闯空门小偷勒昏后送医不治,《苹果》民调发现有六成二民
: 众认为,屋主奋力抵抗小偷,保护家园,不认为防卫过当。
: 【勇屋主勒窃贼】
: 1.贼闯空门
: 窃贼张俊卿持钥匙打开何家公寓大门,进入屋内行窃。翻摄画面
: 2.屋主返家
: 六分钟后,何柏翰夫妻返家,发现张男躲在浴室内。翻摄画面
: 3.勒晕倒地
: 张男随即对屋主何柏翰挥拳,但一阵扭打后,反遭勒晕倒卧浴室内。翻摄画面
: 3.新闻连结: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7/36171451/
: 4.备注:
: 真男人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10-27 10:52:00
有学无锡碎骨指 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 ...
作者: superdrift   2014-10-27 10:53:00
海陆退这查得出来就算了 柔道训练武术底子这东西是警察问出来的吗 这种是说出来只会让自己不利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14-10-27 10:54:00
应该要采用无限制的正当防卫...因为你无法知道当你没有使用最强烈手段,下场会是什么对方求饶了,就乖乖让他走,让他有机会反过来杀屋主?
作者: kevin80112 (加油好嗎)   2014-10-27 10:57:00
对方180 屋主170应该也会列入考量
作者: superdrift   2014-10-27 10:59:00
陈进兴好像170不到 他杀不死180的吗
作者: w3160828 (kk)   2014-10-27 10:59:00
屋主海陆 精通各种格斗技巧不同于常人 应该可以手下留人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4-10-27 11:00:00
法官:书上没写,我的头又痛了。
作者: w3160828 (kk)   2014-10-27 11:01:00
屋主故意让房屋吸引窃贼进入 在趁机回来 有其故意
作者: superdrift   2014-10-27 11:01:00
是一般海陆 还是海陆特勤 一般海陆服役时武术学多深?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14-10-27 11:03:00
学过武术不是无敌,只要稍有闪失一样会送命烟毒犯逃命的时候没在管你性命的,手边有什么东西都能拿来当武器,真实的格斗又不是演电影
作者: jase1979   2014-10-27 11:03:00
海陆都退多久了.....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14-10-27 11:04:00
戳眼睛用嘴咬什么都来的...
作者: jase1979   2014-10-27 11:04:00
记者果然误导一堆人 认为屋主格斗很强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4-10-27 11:06:00
那强盗看起来也不弱阿 你哪知道他学过什么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0-27 11:08:00
最终还是得看法官的心证 只希望能有个正常的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4-10-27 11:08:00
因为没有陪审团 所以最重要的部分都是法官心证讲白一点 这跟以前 衙门审案没啥两样法官说你有罪就有罪差别在于 以前要等到巡抚来才能伸冤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4-10-27 11:10:00
郑捷虽然三逼八但是小时候就黑带+犯案前自行训练过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4-10-27 11:10:00
现在可以直接去找巡抚
作者: sss0813 (sss)   2014-10-27 11:15:00
你以为表演喔 还留人勒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4-10-27 11:16:00
好文推 另肉体武术再厉害 一个瘦皮猴+短刀一样轻松让他GG
作者: DevilK (哈哈)   2014-10-27 11:19:00
用身材来判断攻击力真的很瞎= =
作者: ChenWay (Chenway)   2014-10-27 11:25:00
回楼上 这很正常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4-10-27 12:32:00
海陆还不是扫地刷油漆满等
作者: Xenosaga (22558)   2014-10-27 12:35:00
不该叫救护车的 丢在路边反而没人敢碰想想 把小偷打个半死再抬到路边 肯定没人管闲事叫救护车根本给警察跟司法人员冲业绩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4-10-27 12:37:00
你用伤害致死去论就gg了啦 主观上只有防卫故意没有伤害故意 不然你以为怎么会用过失致死移送
作者: Xenosaga (22558)   2014-10-27 12:39:00
抬道路边再泼他一身米酒 连里长都不想理这种醉鬼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2014-10-27 12:44:00
看电影在美国的话 屋主有枪早就拿出来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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