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儿当贼被打死 父:只不过是小偷

楼主: oleander (一見發財)   2014-10-27 06:13:14
正当防卫跟防卫过当这个在哪一国都是一个很难的议题
就算是可以随身带枪的美国,也不能随便把枪拔出来用,也是要有迫切之下别无他法
只有拔枪才能阻却违法之下,才能使用
更何况是被法律剥夺自卫权力的台湾人
法官看的是,人都有权不被杀,除非我法官判你死刑,才能由国家明刑正典
正当防卫致死一样是有人死,有人死只要不是自然死就有人要负责
我国又有一个很该死的比例原则
不过今天在公共场合也就算了,正当防卫的情况在私人产业上应该可以不适用比例原则了吧
我国应该要纳入城堡法,把在私人产业上的自我防卫行为独立出来,反正我国人民无权拥有任何武力
这样应该可以比较符合人民期待,不过台湾搞法律的好像很讨厌这种因为地理而不一样的条款
比较喜欢普遍都可以用的感觉
很多人在讲城堡法时,都喜欢举那个日本人听不懂英文被打死那个例子,个人觉得不太正面
应该用这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20106/104404
这则新闻前面有人提过,不过一个很重要的后续是,逃走那个要负责被击毙的死亡
所以逃走那个要多被起诉一条谋杀罪
这是正当防卫的,不过比较少见,不过美国一些地方的法律是很符合人民观感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0110/104951/
不过就算是这样,无论哪国的司法官都会非常严格的检视当时的情境
所以上面两个案子也都算是特例吧...毕竟真正的法律只存在于法庭里,而我们都不活在法庭里面
※ 引述《hydrasmith31 ()》之铭言:
: 一般情况屋主怎么会知道屋内有多少人呢
: 如果今天屋内不只一个小偷而是三、四个
: 你今天不先撂倒他
: 那等等就换成你被他们围殴
: 刚刚你放过的那个人 等等打你打最凶
: 通常就演变成夫妻血案两尸三命
: 如果这个案子让屋主被依过失杀人判刑
: 我敢保证孕妇孤儿寡母一定会被报复
: 因为吸毒的人一定会有其他朋友
: 检察官就等著现世报
: 哪天检察官的房子被三四个人入侵
: 因为有案例反击反而会被起诉
: 到时候如果有女儿太太被污辱
: 那是一辈子的伤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10-27 07:28:00
美国随身带枪要看州
作者: kimisawa (杨)   2014-10-27 07:47:00
基本上 美国只要入侵民宅 是可以直接开枪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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