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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王家在今年5月和都更建商乐扬建设达成和解,文林苑事件已经告一段落,不过当初
王家提出的补充释宪,大法官会议在今天(24日)做出第725号解释文,一旦宣告法令在一
定期限后违宪失效,声请人可以对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法院不能以法令尚未失效为由驳回
声请。律师詹顺贵表示,根据解释文来看,王家的案子翻盘在望,不过双方已经和解,不
会提出再审。
王家为了捍卫权益声请释宪,大法官在去年4月做出第709号解释文,宣告都市更新条例部
分条文因为不符合正当性程序,有违宪法所保障人民财产权与居住自由,在一年内检讨修
正,否则失去效力。
去年12月,法院判决王家二审败诉。当时法院认为法令失效期限未到,维持原判决有效,
使得王家无法因为都更条例违宪的部份提出再审,因此王家再次向大法官会议声请补充释
宪。
因此根据大法官第725解释文,若法令被宣告违宪而定期失效,即使还没到失效期限,声
请人还是可以提出再审,或是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法院不得以法令还在期限内仍属有
效的理由驳回。
不过王家因为“小虾米无法对抗大鲸鱼”,经不住长期抗争带来的纷扰,身心俱疲,因此
和乐扬建设和解,双方撤销告诉。
律师詹顺贵表示,释字第725号在制度面上重要改革,是“迟来的正义”,值得肯定。他
说,依照解释文,王家的案子几乎可以翻盘,不过现在已经和建商和解,基于诚信,不会
提出再审。他表示,至少释字第725号可以还给王家一个公道,并厘清法律见解,有助于
处理未来类似案件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