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快被洗掉了
在这个大检举的时代
一个人被300人检举也没什么吧
※ 引述《lupa (lupa)》之铭言:
在 [新闻] 阿扁牌出手!连胜文:扁当选市长国民党分裂 这篇文章当中
也就是 http://goo.gl/bLBd7J 这则新闻
里面提到:
“台北市电影电视演艺业职业工会今晚为连胜文举行后援会造势餐会,席开60桌”
“台北市电影电视演艺业职业工会今晚为连胜文举行后援会造势餐会,席开60桌”
“台北市电影电视演艺业职业工会今晚为连胜文举行后援会造势餐会,席开60桌”
很重要所以要说三次!!! 啊这不就是乡下常开的流水席贿选吗???
我们来看一下地检署的贿选要件宣传网页:
http://www.chc.moj.gov.tw/ct.asp?xItem=246219&CtNode=31212&mp=016
其中提到:
四、餐会:部分免费招待餐会贿选方式,与招待旅游贿选方式配合,而于旅游时同时招待
免费餐饮。.......惟不论以何名义招待,只要系以不相当之对价免费提供餐饮,同时请
投票权人予以支持,均应可构成投票行贿犯行。
这个餐会根本就免费的啊!!!! 桩脚演艺工会理事长请人免费吃吃喝喝的啊!!!
然后在台上说了支持候选人说了一百次了吧!!! 这完全就是贿选要件啊!!!!
台湾现在到底怎么回事??? 都没人管的吗???
大家网络一人一信 丢检举信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