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 记者张钦/台北报导 2014年10月24日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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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陈姓女子3年前透过中间人介绍,得知洪姓女子有意出售北市德行东路一户位
于地下室的房屋,毫不犹豫以701万元签约买下,事后想迁入户籍被拒,才知买到“防空
避难室”,愤而提告追讨已付屋款及修缮费共356万元,台北地院今判陈女胜诉。
陈女主张,2011年9月透过傅姓男子仲介,看上北市德行东路一户隔成5间出租套房的地下
室房屋,认为投资报酬率不错,随即与洪姓女屋主谈定701万成交,当天就支付30万元现
金及290万元支票,还陆续缴付11个月贷款共30余万元。
不料,隔年9月陈女想把户籍迁入该址被拒,才知该处地下空间竟是“防空避难室”,并
惊觉大门上的门牌,是洪女以压克力自行制作,水电也是偷接取得,因此怒向洪女提告追
讨已付屋款及修缮费共356万元。
由于洪女始终没出庭,法官今依一造辩论程序,判洪女败诉,须依陈女求偿金额全数赔偿
。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