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2014/10/21 联合报】 @ http://udn.com/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85岁王姓男子48年前出国留学,并定居美国,他日前想回台,却发现自己在台湾已被宣告
死亡,求助台中市东区户政所,户政所受理这件罕见陈情案后,请示外交部,外交部表明
需王姓男子从美国回台湾亲自处理,才能恢复他在台湾的“活人”身分。
王从美国传真自己40多年前在台证明身分文件给在台亲友,要向户政所表明自己仍“活着
”,证明文件包括当年的护照和省警务处发给他的良民证。
王透过亲友向户政人员说,48年前他获政府补助到西德留学,学有专精后到美国就业,一
待48年,现在他年纪已大想回台湾定居。日前透过亲友到户政所洽询在台设籍事宜,才知
台中地方法院今年1月6日已宣告他死亡,他在台已被除籍,他急得跳脚。
原来东区户政所近几年积极清查辖区失踪人口,民国89年将王列为失踪人口,他多年前设
户籍的房子已被拆除,从户政资料显示,他没换发过身分证,未结婚,在台没有亲人,依
声请死亡宣告规定,失踪满7年,或年满80岁以上、失踪满3年,特别灾难满1年,可由检
察官向法官提出声请,法院最后裁定死亡宣告。
户政所表示,依王在台湾资料显示,他未离境,无法证明他仍在美国,依外交部指示,他
需持美国护照,回台湾以文件或证人等具体证据,证明他是48年离台,至今仍健在的王男
,才能依程序向法院声请撤销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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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老了才想回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