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23430 自由电子报 2014-10-21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海军一兵姚泰源在高雄左营军港码头换哨时,不慎落海死亡,
姚的父母认为海军公共设施及管理有疏失,不但码头边灯光照明不足,在码头旁放置废油
柜阻碍通行,岸边也没设置扶手和栏杆,才害儿子溺毙,向海军司令部求偿,高等法院判
准国赔280万余元,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姚原为海军左营后勤支援指挥部基地勤务大队左营港务队一等兵,101年1月28
日凌晨3点20分,姚前往左营军港西六码头的西六教室前卫兵亭换哨,行经港勤艇码头狭
窄处,不慎落水窒息,经急救仍不治死亡。
海军辩称,案发前曾多次宣导禁止官兵经过港勤艇码头狭窄处,姚违反规定仍行走该处,
此外,码头边找到含有姚DNA的菸蒂,显示姚抽菸时不慎落海。
由于100年间,案发地附近曾发生官兵通行时落水事件,海军却未做任何改善,合议庭认
为海军管理确实有欠缺,另外,海军指姚抽菸落水致死,但仅凭菸蒂,无法证明姚为吸菸
躲避海风而落水;合议庭表示,海军在现场未设充足照明,且防护设施不足,确有过失,
不过姚已服役7个月,未走安全路线,应负3成过失责任,海军则负7成责任,判决国赔280
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