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行台北利差收益 要缴税

楼主: gjsjhang (台湾杉-Biang)   2014-10-21 14:51:58
中行台北利差收益 要缴税 (联合 经济日报)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9012484.shtml
【经济日报╱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2014.10.21 02:26 am
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将在台收受人民币存款,汇回大陆拆放市场赚取利差的收入,财政部认
定属于中行台北在我国境内的营业利润,必须按17%税率向台湾缴纳所得税,中行台北需
缴税逾亿元。
财政部强调,这项规定不仅适用于中行台北,凡是总机构在我国境外的营利事业,在台设
立分支机构,其属中华民国来源所得部分,都要向我国缴税。中行台北取自大陆的利差收
益,自然也不例外。其他外银在台湾收受外币存款,转存国外,利差收入同样要缴营利事
业所得税。
2012年8月31日两岸签署“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后,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授权由中国
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立委指出,国银人民币存款超过六成存入中
银台北,已危及金融稳定。
立法委员赖振昌质疑,中国大陆的利率高于台湾,中行台北将在台收受的人民币存款,汇
回上海拆放市场,光凭高利差即可坐享钜额利息收益,这笔收入需不需要向台湾缴税,政
府须厘清。
财政部赋税署署长吴自心表示,中行台北是台湾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依据我国税法规定
,包括大陆地区在内,总机构在我国境外的营利事业,其在台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只需
就中华民国境内的来源所得缴税;境外所得免税。吴自心说,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取自大陆
利息收入,并非“境外所得”,不能免税。
财政部认为,中行台北既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在台的人民币清算行,台湾地区的人民币存
款为其本金,本金既源自台湾,自大陆取得的利差收益,即属中行台北在台的营业利润,
不是境外所得,依法要课税。
由于中行台北认定这笔取自大陆的利息收入,非属中华民国来源所得,未依规定申报缴税
,财政部表示,会对中行台北补税。
依据财政部的资料,中行台北自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后,取自大陆的利息收入已超
过百亿元,扣除成本与费用后,需向我国缴纳逾亿元的所得税。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4-10-21 14:54:00
中华民国境内的来源所得??在一中的架构下......
作者: GenghisKhan (朕乃成吉思汗 还不跪下)   2014-10-21 14:54:00
中国银行今年在台湾赚几百亿, 才交1亿的税...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4-10-21 15:06:00
都说17%了 17亿以上吧
作者: nickstarwind (未来在手中)   2014-10-21 15:11:00
当外商处理请补税 泄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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