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不让扁保外就医 柯文哲吁公布保外就医细

楼主: aidao (爱到)   2014-10-21 05:52:18
整理一下保外就医的重点:
监狱行刑法第五十八条:
 “受刑人现罹疾病,在监内不能为适当之医治者,得斟酌情形,报请监督
 机关许可保外医治或移送病监或医院。”
 “保外医治期间,不算入刑期之内”
 “保外医治受刑人应遵守事项、得废止许可之要件及程序,由监督机关另定之”
法务部根据上述法律订定了保外医治受刑人应遵守事项:
http://ppt.cc/Iq96
保外就医,法律正式名称叫保外医治
 保外医治的目的,与假释完全不同
 假释是暂时释放,经过一定观察期后,剩余刑期视为已执行完毕
 保外医治则是为了把病治好后,带着健康身体回监执行
所以保外医治期间是不计入刑期的,原则上病治好后还是要回去执行
 又保外期间不视为执行,不计入刑期,所以没有刑法脱逃罪的适用
监狱发现受刑人生病且无法在监狱内进行适当医治时
 由受刑人具保,监狱再斟酌情形报请法务部许可
主动权不在受刑人这边
斟酌情形不只包括医师专业判断,还会考量到非医学部分,例如:
有的受刑人有脱逃记录,可能会透过保外医治方式再度逃走
 所以无论细则订再清楚,都一定会保有裁量空间,不可能只看医学专业
何况所谓医学判断,自然是指经监狱延请的医师(团队)之专业判断
 若连该医师(团队)都认为不到保外医治程度,也不用再谈非医学专业的考量了
 个人看法是
 请柯P跟小英暂时别提这件事了,因为没有实益
阿扁若因此期待最后又失望,可能更难受
 且被对方阵营拿来当选举议题操弄,应该也免不了
 有心的话,好好加油想办法把总统选上,直接依赦免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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