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市长,给问吗?”
http://ppt.cc/RY~T
Q:若台北爆发僵尸危机,您的执政团队会如何处理?
活尸危机这几十年来都是受欢迎的创作题材,甚至在欧美也有以活尸危机爆发
为主题的演习以及宣导,除在幽默之余,也借此提高消防、救灾、撤离、安置
等等程序的精实度,请问若台北市爆发活尸危机,身为台北市长的你会如何处
理?如何疏导、安置民众,如何防止疫情扩散、如何处理已受感染的病人、如
何寻求国际救援。
冯光远:
一、界定
在开始回答之前,我们先将问题本身作必要的厘清与界定。“僵尸”是一个歧
异的词。提问的朋友指的,应该是类似美国影集“阴尸路”所演的僵尸,而不
是香港电影“暂时停止呼吸”类的僵尸。以下统称为“僵尸”。
欧美影剧里对僵尸的描绘,也不尽相同。如“阴尸路”、“林肯大战僵尸”中
的僵尸,是动作迟缓、不分昼夜、即使肢体受重伤也会不断行动的死人。“僵
尸哪有那么帅”中,是动作迟缓、不分昼夜行动的活人。“28天”中是多在夜
间活动,动作迅速的死人。“我是传奇”中,是只能在阴暗处活动,动作迅速、
狂暴的活人。当然,以上并不是穷尽的分类。
各种不同的僵尸,相同点是都具有攻击性与传染性(不然戏就不用演了)。
大部分僵尸片,场景都是政府解体的世纪末意象,此时自无所谓的政府对策,只
能是纯个人或小群体的求生问题,若有需要,请参考坊间曾出版过的“僵尸完全
求生手册”。
而网友所提问的台北市政府对策,应是指政府机能尚建在的情况,和一般影视
作品的角度并不相同。
二、法源
我们可以想像,一旦僵尸危机爆发,极有可能会采取如“危机总动员”所展现
的区域封锁与强制反向隔离措施。但是台北市政府要依据何种法律进行必要的
强制措施?值得研究。
“危机总动员”中的军事管制场景,也许会有朋友直觉联想到戒严法。可惜依
照戒严法的规定,必须是战争或叛乱发生才可宣告戒严,僵尸危机并非战争。
且需必须由总统经行政院会议之议决,立法院之通过,始得为之(戒严法第一
条参照)。并非台北市可独力宣告。另外,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三项规定之
总统发布紧急命令之权,亦非台北市政府之职权。
僵尸形成的原因,大部分作品描述为不知名的传染病,是否可用适用传染病防
治法之规定?可惜,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之规定,除了该条所列举的数种
法定传染病之外,其他传染病必须经过中央主管机关卫生福利部认定、公告之
后,才能适用该法,而同法第八条亦规定,传染病流行疫情、疫区之认定、发
布及解除,均由中央主管机关为之。故在卫生福利部尚未公告僵尸病毒为法定
传染病、指定台北市为疫区之前,该法第三十五条以下规定各项具强制性的管
制、限制行动自由、进入公、私场所、隔离治疗、留验疑似被传染者、制定防
疫办法、征用、征调等措施,均无法采用。
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主管机关于国内、外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疫情,或于生
物病原攻击事件时,得结合全民防卫动员准备体系,实施相关防疫措施。首先
僵尸疫情似乎无法解释为“攻击事件”。又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之规定,着眼
点主要是物资的确保与人力的统筹,并不包含前述各种防疫所需的强制性措施。
另外,灾害防救法所规定的灾害,是指风灾、水灾、震灾、旱灾、寒害、土石
流灾害、火灾、爆炸、公用气体与油料管线、输电线路灾害、矿灾、空难、海
难、陆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灾、毒性化学物质灾害等灾害。并不包含传染病。
但假设僵尸危机的成因,如“芝加哥打鬼”一样是生化战剂泄漏所致,即符合
灾害防救法之规定。在此情况下,该法所授权地方主管机关得发布紧急应变措
施、划定警戒区域并管制出入、限制或禁止交通工具通行、征调、征用、对军
队及各种公部门或团体之人力的指挥权、优先使用传播媒体与通讯设备等权限,
均可应用。
经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上述几种针对特殊状况的法律,面对僵尸危机,或者
台北市政府并无主动权,或者不完全合用。但我们还是有基本的法规可以依循,
即是行政程序法(第三十六条以下)及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十九条以下)中,
关于即时强制的规定,即为阻止犯罪、危害之发生或避免急迫危险等目的,得
于必要时对人管束或留置,对物扣留、使用、处置,对于住宅、建筑物或其他
处所之进入等一般性的权限。此时,处理僵尸问题的主要权责机关,应是台北
市政府警察局。
最理想的状况,当然还是由中央政府尽速宣告僵尸病为法定传染病、台北市为
僵尸疫区,即可以最切合需求之传染病防治法取得各项处置之法源依据。
或许有人会问,僵尸都来了,干嘛还管法源?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国家总是
藉着紧急事态的名义,侵犯人权。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殷鉴不远。所谓的
正当法律程序,就是为了确保国家不会恣意妄为,越是在紧急的时候,才越需
要讲究法律授权。法治国原则,恒常是政治人物检视自己言行的量尺。
三、对策
僵尸危机一旦发生,由于当街攻击、啃食活人的事件,必会引起舆论震动与市
民的惊惧,而,中央部会又大多在台北市,故我们可以合理的假设,僵尸危机
爆发后,中央主管机关会快速的为必要的认定、公告,解决前述的法源问题。
而面对僵尸,个人的力量极其渺小;有效运作的组织,能提供幸存者高强度的
保障。若台北市爆发僵尸危机,维系市政府对所辖警、消、医护等政府力量能
持续的掌握、统合能力,将是首要的目标。
影视作品中,政府组织之所以会崩溃,主要的原因大多是防疫出现漏洞,遭僵
尸由原本安全区域的内部攻陷。故而,在安全区域内,自有必要采行严格的检
疫与疾病预防工作。
对于无家可归的市民,我们认为应征用内部具有完善隔间、外部可以经由简单
的加固而达到阻绝僵尸效果的建筑,如学校、低楼层老公寓等,加以收容。考
虑僵尸危机时电力供给可能停止,高楼显非合宜的收容处所。进一步的,以阻
绝物封锁道路的方式,逐渐扩大幸存市民的居住空间。
台北地狭人稠,一旦都市机能遭到妨碍,供应幸存市民生存所需的物资,将成
为市政府的重大负担,除了仰仗平日的灾害应急储备、疫区外运送物资入内,
在经过严格的检疫程序之后,应陆续将幸存市民疏散至疫区外。包括物资与救
灾人员的进入与市民的疏散,都必须仰仗市政府与中央或其他地方政府,甚至
国际救灾队伍的联系合作,单靠市政府之力绝无可能持久。希望届时真能捐弃
党派成见,共赴国难,以救台北市民于水火之中。
至于市区内已经存在的僵尸如何处理,端视僵尸的种类而定。如“阴尸路”中
的僵尸,既然只是会行动的尸体,只要重视警员的防护装备,或者善加利用某
些僵尸种类只在夜间、暗处活动的特性,尚不难肃清。基此,殡仪馆有优先收
复的必要。
若是如“我是传奇”中的受感染者,并非死者,基于人权考量,政府非在不得
已之情形性,不能轻率剥夺生命,此时仅能考虑以区域性的隔离方式,将僵尸
活动范围限制在市区之中的固定范围,等待研究出治疗方法。这点,同时也是
医疗机构必须优先被确保的理由。
以焚化的方式处理僵尸,似乎是可行的方式,但若如“芝加哥打鬼”一样,焚
烧后空气与灰烬反而造成生化战剂的散布,那么我们可尝试与中央、台电、地
方政府协调,将捕获的僵尸关入核四围阻体中,或高阶核废料永久储存场中,
以水泥固封。(什么?台湾没有永久储存场?)
附带说明,除非科学研究证明,僵尸病毒会导致尸体的头盖骨豆腐化,如“阴
尸路”中一般,否则市民若未经适当的组织及配备足够的防护装备,贸然展开
肃清僵尸的行动,不但危险且有可能增加新的感染者,导致防疫失败,对此市
政府将严格禁止。
最后,有些朋友可能已经发现,我没有讨论到“末日Z战”的状况,因为我认为
那不需讨论。面对潜伏期只有15秒、全天候都可行动、动作迅速又狂暴,堪称
影史上最强僵尸,除非像以色列那般早早接获情报、筑起高墙,还可勉强自保
一段时日,否则疫情一旦爆发,任何政府都不及反应;而偏偏台湾是中国意图
染指的国际孤儿,经常收不到国际交换的防疫资讯。那时,唯一能做的,只有
祈祷小布来救我们。
还有一种提问的朋友没想到的情况,僵尸危机可能不只发生在台北市,如果新
北也发生僵尸问题,并且在核一、核二厂内也发生,导致核电厂失常,那么,
僵尸危机并发核灾,小布也救不了我们。
四、后记
最后我们要谈,这个看似荒诞不经的问题,为什么有必要回答。
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候选人,都主张要有类似“市长,给问吗?”这样的
线上接受请愿、陈情、质问的机制,但我个人认为,这还不够。
美国白宫就有个官方线上请愿平台,叫We the People,只要提案能在三十天之
内募集到两万五千人以上的连署,不管内容多么荒谬,白宫就会正式的答复。
之前就曾经有人建议兴建星际大战中的死星,白宫的科技幕僚也认真的加以回
覆提案不可行的理由,听说后来还提了兴建星舰企业号的提案。
真正重要的,其实是保证回应的机制,与诚实、不回避的答复,也就是政府对
民意的尊重与诚意。因此我承诺,当选之后,也会继续维持这种作法,绝对不
会以官样制式文章来搪塞。
其次,台湾是个多灾的国家,地震、台风,或者国际性的流行病,发生机率并
不低。台北市政府有没有考虑过八八风灾的雨量降在台北?或者大屯火山爆发?
或者核一、二厂辐射外泄?或者再一次的Sars,甚至世界卫生组织一再警告疫
情持续扩大中的伊波拉?僵尸危机的对策,其实与其他的灾害,也有共通之处。
没有任何设想是完全的荒谬,差别只是我们如何看待问题。
政府对灾害的应变准备,本来就应该以应付极端事态为准备的标准。这也就是
为什么,我主张每年进行核子灾害疏散兵棋推演的原因,没有认真的面对问题,
永远也不会有充分的准备。
最后,我认为,灾害准备,不能只有政府在做。台北市有260万人口,当灾害突
然来袭时,政府之力不可能即时的照顾到所有人。正确的防灾观念,应该是市
府要宣导、协助每个家户平时准备好防灾物资和急难用品,以备不时之需,包
括必要的食物、饮水、照明设备、急用药品。一旦遇有与外界断绝、撤离、因
为僵尸来袭而在家中反向隔离等情形,足以坚持到救援到达、脱险。
因此我主张,为了鼓励民众预先从事灾害准备工作,市政府应对市面上贩售之
急难用物资,给予认证,凡是符合市府认证的、有效期性的物资,譬如食品类,
都可以在产品届满有效期限之前,免费向商家更换相同新品,减轻市民储备物
资的成本。至于即将过期的产品,台北市政府购回后,可用于急难救助、赈灾、
国际人道救援等用途,不会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