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日月光又全身而退的新闻
三个缓刑一个无罪高层通通没事
然后罚个300万
干你娘三百万他们一天就赚回来了好吗
然后立委或检察官就会哭哭碍于法条要修法
修著修著
等到下一个媒体主题活动出了之后就没人记得这件事了
我是十分支持死刑但是废死会该
好,你说不要死刑,那就不要死刑
现在所有刑责后面多一个 0 就好
关1年→关10年
关10年→掰
关无期→还是无期
罚300万→3000万
罚3000万→罚三亿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重罚之下呢…?
商人政客会贪没错
但是使他们贪上加贪的最大诱因就是台湾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现在难得全民开眼了,却又碍于法条
那么只要所有刑责后面多一个 0
搭配现在公民觉醒全民开眼
被抓到的直接被严刑峻法
把他用鬼畜刑法罚到其它人看了会怕
这样子不是很好吗
有点guts好吗立委们,定那些法条只是让上层社会的人去凌辱的
一堆规定制度政府认证,早就被那些人钻漏洞钻到漏洞都松惹
松了就不能再用,就等于是坏了
然后再把这个被干坏掉的烂摊子丢给全民
这样下去没完没了
不如直接严刑峻法下去,在全民的压力下党证也坦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