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先生的参选,100年8月发生的爱滋事件是他最大的罩门。
但选战开打至今,看起来好像不是这样…
最近监察院对先生的弹劾文又被对手的发言人拿出来大作文章。
喔, 看来我这犀利人妻又该上场了…
记得去年8月20日为了监察院的弹劾文及公惩会的判决文,我为先生开
了一场记者会,犀利人妻的封号不胫而走。我不知记者会后,事件的真相有
否厘清, 但我知道, 这场记者会坏了我的"形象",害得我在这场选战中失
去了” 挥挥手,微微笑” 的优势,也被一堆名嘴说成强势、 欠咖、 有干
政之虞…
每次谈到不幸的爱滋事件, 就让我想到台湾司法史上更可悲的江国庆事
件,这事件对江家已无任何弥补的机会, 现在大家看着江妈妈的眼泪及年迈
孤独的身影,不知有没有人会拿着判决书去嘲笑江妈妈, “你儿子杀人被判死刑喔…”
爱滋事件已三周年了, 身为医界的一份子,深知血汗医院的个中滋味,
很想给涉入这件事的人一个机会(不是指和事件有关的基层医检师和协调师,
而是指做出报告的医院高层),但心中仍无法放下的是司法判决的荒谬…
先前脸书提到先生”非公务人员的身分”, 监察院无管辖权、公惩会无惩处资格外,
实际看看监察院弹劾先生的根据是什么?
当事件发生不久,监察院约谈我先生, 之后又收到一份医院的调查报告,上面
说柯文哲当天晚上没在医院检查报告, 所以监察院就据此弹劾我先生。唉!先生为
了实现穷人的器官分配正义,无偿帮卫生署写器捐白皮书,无偿帮卫生署到全省各医
院宣导器捐制度, 无偿帮忙训练协调师,但监察院却说依据台大送来的检讨报告,
写白皮书者应该要24小时待在医院检查报告,当晚11点多, 柯文哲怎可回家?
怎可离开医院? 监察院说OPO(器官劝募计画)只有柯文哲一个医师,所以柯文哲
要365天待在医院中随时上网检查报告…
或许大家觉得荒谬, 但是监察院看到这样的调查报告, 连问都不想问,连传讯
他都省了, 直接弹劾他, 送公惩会惩处…律师说监委的行径已无法用常理辩驳,
只能引用柯文哲是”老师”而非”公务人员”的法条来对付他们, 但我发现一切都
是枉然, 江国庆会冤死, 一点都不意外, 犀利人妻还是靠自己的能力努力帮夫要紧。
从这事件后,我下定决心,我不要当一个命理老师说的,只会”挥挥手,微微笑"的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