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报
开车撞恒春古城 女车主吃上官司
开车撞上国定古蹟屏东县恒春南门古城门的江姓女车主,今天到案说明;家住彰化的她首
次到恒春旅游,误以为要直接穿越城门,没想到一头撞上城门,不仅车子严重受损,还吃
上违反文化资产保存法官司、赔偿修护经费,大叹:“衰透了”。
被撞的恒春南门古城是国定古蹟,惊动行政院文化部,文化部文资委员今天由屏东县文化
资产保护所主任王文章和建筑师陪同到场勘查;王文章说,轿车直接驶进城门,先撞破圆
环边缘的6块长型石阶,再撞上城门侧边花岗石停下,“古蹟主体只有轻微的刮伤受损”
,石阶则为圆环附属建筑。
“不论是故意或过失,毁损古蹟就要法办”,王文章说,依文化资产保存法第94条第2项
规定,毁损古蹟之全部、一部或附属设施,得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20万
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古蹟主体目前认定轻微受损,但还要送文资审查委员会讨论
,供院检参考,修护费用初估约5至10万元,将向肇事车主求偿。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009474.shtml
4.备注:
怎么就只有妳撞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