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每月加班上限 拟增至60小时

楼主: coke750101 (学习→模仿→创造→超越)   2014-10-17 15:29:30
1.媒体来源:
udn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每月加班上限 拟增至60小时
动部推动缩短工时,积极研拟配套措施,考虑放宽每月加班工时上限,从现行46小时提高
至60小时。
劳动部长陈雄文昨(16)日表示,针对缩短工时,劳资双方已有共识将实施全面周休二日
,但为因应产业人力调派需求,考虑以放宽加班工时为配套,上限60小时。
劳动部目前规划年底前完成缩短工时的立法计画,明年初送进行政院,争取明年立法院的
会期过关。
行政院长江宜桦昨天在行政院会听取劳动部“推动工作与生活平衡之现况与展望”报告后
表示,推动工作与生活平衡,使员工安心、有效率的工作,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国家
永续发展,已是世界各国重要的政策和议题。有关推动合理工时制度、缩短法定工时,是
近来社会较为关注的,整个配套措施应更完善规划,请劳动部尽速推动。
陈雄文指出,台湾部分企业采24小时营运,有一定的人力需求,缩短工时必然会使企业加
班时数增加,这点无法避免,劳动部还在研拟配套。未来还会再与劳资双方接触,听取意
见。
过劳认定标准
http://i.imgur.com/KnRDnbN.gif
他强调,政府推动缩短工时是希望让劳工达到工作与生活平衡,若缩短工时,却过度放宽
加班工时,恐怕违背原先推动缩短法定工时的美意。
考量到劳工过劳问题,也参考职安署订定的过劳认定标准,劳动部目前评估,放宽每月加
班工时将在54小时至60小时之间。劳动部官员表示,“部分企业所提的80小时太夸张”,
已经不在理性讨论范围内。
另外,劳动部官员表示,亦有人提以放宽“变形工时”作为缩短法定工时的配套方式。但
是劳动部基于三原因考量,目前暂不考虑。首先,若是再放宽变形工时,恐怕会使得雇主
将工作日集中,变相规避发放加班费;其次,目前的变形工时已有三种型态,业界反应已
足够运用;最后劳资双方对此议题歧见仍深,现阶段暂不触及此议题。
3.新闻连结:
http://goo.gl/F1pF6q
4.备注:
资动部:从80小时减至60小时已经很不错了,你就先袋住先吧
作者: kutkin ( )   2014-10-17 15:30:00
但我觉得这才是对劳方有保障 不然本来都是送公司....
作者: dodo888882   2014-10-17 15:30:00
对责任制来说有差吗?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4-10-17 15:30:00
啥小,他当我们是猴子吗,朝三暮四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4-10-17 15:31:00
在加班领的到加班费的情况下 放宽OK 不过也请加强查缉
作者: nautasechs (Nomen mihi est Mark)   2014-10-17 15:31:00
我有加到80小时过...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4-10-17 15:31:00
干 北七阿 以为现在都照你的48小时走喔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10-17 15:31:00
有雇主在鸟加班上限吗 不都是自愿加班or打完卡加班
作者: vdml (vdml)   2014-10-17 15:31:00
先把责任制取消 加班加多少就给多少补休或加班费 再来谈80hr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0-17 15:31:00
老板会如实核发加班费才有意义...
作者: tboy120 (tboy)   2014-10-17 15:31:00
缩短工时 却要增加 加班上限?
作者: rayba (rayba)   2014-10-17 15:31:00
正常工时一天12 hr , 一周5天60 , +60上去是1周工时120hr?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4-10-17 15:31:00
学外国 下了班关掉email server才有用
作者: xxxz (3xz)   2014-10-17 15:31:00
缩短工时46到60????
作者: psinqoo (零度空間)   2014-10-17 15:32:00
先要求落实打卡制 连线集中到当地劳工局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4-10-17 15:32:00
只考虑老板 你有考虑员工吗?
作者: silencedance (靜舞)   2014-10-17 15:32:00
先告诉我台湾有多少公司遵守劳基法
作者: s0805744 (Polatouche)   2014-10-17 15:32:00
有差吗? 根本没再报加班阿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4-10-17 15:32:00
很多蓝领其实是靠加班费再补贴收入的 是真的加有钱的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4-10-17 15:32:00
周六上班有薪水,加班却可能没加班费
作者: rookiecop   2014-10-17 15:32:00
反正责任制不算加班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4-10-17 15:33:00
这是图利老板吧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4-10-17 15:33:00
这样是要让现职员工1人当3人用,导致更多人失业吗?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4-10-17 15:33:00
不要以偏概全 这样没办法检视政策是否完整
作者: xxxz (3xz)   2014-10-17 15:33:00
加班费高起来 基本薪资就多啦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4-10-17 15:34:00
长时间营业的公司,该分2班、3班人就分清楚,别乱凹加班!
作者: piece1 (...)   2014-10-17 15:34:00
劳工:好棒喔!!(咦?)
作者: berryc (so)   2014-10-17 15:35:00
劳基法本身就是个垃圾法..一堆例外 一堆洞给人钻
作者: tongzhou (路过的小牛)   2014-10-17 15:35:00
干 白痴喔 这是有改善吗 都资方再爽阿
作者: nautasechs (Nomen mihi est Mark)   2014-10-17 15:36:00
楼上说到重点了啦!
作者: ranway (..)   2014-10-17 15:37:00
e04
作者: evan8654193 (.........)   2014-10-17 15:38:00
愈改愈烂
作者: starkid ( 赤子星)   2014-10-17 15:39:00
加薪的没有 加班的变多 干 ~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4-10-17 15:42:00
提高上限好阿 不然现在加80小时最多也只给到46的加班费
作者: piece1 (...)   2014-10-17 15:42:00
真的一群傻蛋觉得好??现在加班都给补休..检查超过46hr罚钱之后可以光明正大超你80小时!哪个正常行业是让你加班80hr
作者: RS232 (梦中的情话)   2014-10-17 15:44:00
改这有屁用 有种落实加班制阿
作者: znck (风月)   2014-10-17 15:44:00
那是小公司才怕被人罚 人家大立光直接问要缴多少钱摆平 呵呵
作者: hate56 (国境汁男)   2014-10-17 15:47:00
就跟你说不是这个问题好吗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4-10-17 16:02:00
我有加班到120小时过 只能报46小时 其他转补休
作者: zerson (wind-z)   2014-10-17 16:27:00
要打的是 "超出正常工时的正常工时" 很多人的正常工时是别人的1.5倍 这才是祸首 检举也没屁用
作者: ndtoseooqd (大和大熊)   2014-10-17 16:30:00
反正违法都是重罚三万,有差吗?
作者: a51062004 (北极熊)   2014-10-17 16:38:00
表面46 实际上一定超过好嘛
作者: eeffbbjjoo (洛瞳雪)   2014-10-17 16:39:00
脑残政策
作者: aidao (爱到)   2014-10-17 17:09:00
..
作者: ilikebulldog (斗牛犬)   2014-10-17 17:30:00
米国德州前几年发生炼油厂爆炸,就是劳工工时太长导致控制室的监控员注意力判断失调。每天8小时工时这套工时最适理论已经研究快百年了,目前还没有反证科学研究可以质疑反驳。台湾例外。
作者: dave01 (札西连琪)   2014-10-17 17:36:00
反正都只是订好看的 又没三小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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