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佛教说的三世因果报应是真的吗?

楼主: armida (东岐明)   2014-10-16 01:04:44
※ 引述《em4 (通通去吃宝路啦><)》之铭言:
: 鲁宅我觉得三世因果是很争议的东西。
: 若是真的...
: 父亲强奸女儿或鸡奸儿子的事件。
: 从入世来看,父亲是加害者 女儿或儿子是受害者。
: 若由佛法来看,这可能不是那样了。
: 这些人可能是因为业力所致,父亲是前几世的受害者 女儿或儿子是加害者。
: 所以今世才会发生这样的人伦悲剧。
: 因此该怎么用佛法来教育大众呢?
: 这乱伦是业力所致或是自身欲念所致。
: 但普罗大众都没有神通,不知道其因果由来。
: 切勿妄下定论,即使不是前世因所致 但果报不虚。
我是这样听说及推测的。
因果业报的发生是有因与缘,发生果报的因很多,并非就是受害转加害。
受害者与加害者以前会可能有恶因,但并非就是与此生相同的情形。
譬如误解说今生某甲刀刺某乙,所以可以推断往生就有某乙刀刺某甲?
上述误解若以姻缘关系来举例,就好像说因为夫妻性生活有授受关系,夫授而妻受。
如果今世某甲为夫而某乙为妻,所以可以推断前世会有某乙为夫而某甲为妻。
可是因果业报不是这样的,因果业报不是简单的交易关系,而是纠缠关系。
这种纠缠关系是由于心念执著所致,而不是有个对价机制。
许多人常会误解因果业报,以为一切报应结果是必然的! 这是大错特错的想法!
每个轮回众生都有自我,也就有自由意志可以抉择命运。
虽然命运不见得会令你如意,但你的思想言行却是由你抉择!
你可以抉择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与众生互动。无论有何因缘,
以恶行方式只是造下恶因,终将在未来结下恶果。
而以善行方式会造下善因,终将在未来结下善果。
譬如说,某甲以往被某乙骗了很多钱。
某甲若以憎恨心投生为某乙孩子,浪费败家又折磨某乙。
虽然某乙有恶因才得恶果,但某甲也造下恶业,将来要受到恶果。
如果某甲欺压某乙太过,某乙以后也会又找某甲算账。
两人若都结怨不断,冤冤相报,恶行不止,最糟还会一起堕入地狱继续互斗。
某甲未来世若也骗了某乙很多钱,因为造了欺骗恶业的因,某甲未来也会承受恶报。
若是某甲无所憎恨而投生为某乙孩子。
某乙会莫名疼爱与照顾某甲,甚至到偏心独宠的地步,不断供养某甲,生怕不周。
某甲不会不孝,但某乙可能不会受到某甲奉养。可能某乙早死,留下财产给某甲。
或是某乙并不需要某甲奉养,而某甲对于某乙的感情也比较淡泊。
某乙相关恶业还是会由其他方面受报,但那不是来自某甲报复。
例如因为某乙因为太爱某甲,在很多事上志愿牺牲而受苦还报。
或是某甲无所憎恨而成为某乙情人。
某乙会深爱某甲,心甘情愿自己受苦来供养某甲。
某甲并没对某乙不好,但某乙为某甲奉献牺牲受尽痛苦后,竟因命运无法与某甲厮守。
根本来说,即使前世因果如何,以恶行讨债是不好的,对现在不好,对未来也不好。
因为现在恶行将会种下恶因,导致未来恶果。
因果业报很奇妙,即使某甲无心讨债,因缘还是会让某乙心甘情愿还债。
譬如说以前有位虔诚女人相信两个自称大师的骗子,恭敬供养侍奉。
后来,女人与两位骗子转世以后,女人成为两位骗子的主人,两位骗子成为奴仆。
这两位奴仆非常爱侍奉主人,不能照顾主人就感到非常痛苦,
非得为主人作事才高兴,非得受主人使唤才爽,没有主人就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了。:)
所以重点就在于自由意志,良好因缘的因果业报,双方都是心甘情愿的。
还债者不是被恶行逼迫还债,而是自己心甘情愿还债。
讨债者不是以恶行索讨欠债,而是自然缘分得以取债。
这样以后还会成为轮回上的好伴侣。
想想看,欠债者是以多大的贪慕爱恋而甘愿受苦牺牲,经过这种刻骨铭心的过程,
本来相互仇怨的关系,转化成为相互关怀爱慕的关系。
这种转化方式,就是菩萨累世修行而可以聚集大量眷属的一种方法。
每个众生都有各自因缘与其他众生的纠缠关系。
菩萨在累生累世的修行历程中,逐渐将祂与众生的纠缠关系都转化为善良清净。
这种转化能力是与断灭贪嗔痴的定慧能力有关,
有了强大定慧才能不受爱憎影响而转化纠缠。
所以回到前面乱伦事件的例子,事件必然有因,但若没加害者的缘,不会发生。
若是事件无因,即使有加害者的缘,也不会发生。加害者所作是恶行,必然会遭恶果。
受害者虽有恶因,但却并非必是因为他是前世乱伦的加害者。
即使今世受害者曾是前世乱伦的加害者,今世加害者的行为也是恶行。
今世加害者有自由意志可以抉择行为,也就可以抉择他要种下什么样的因。
简单来说,纠缠关系处理得好,就是相亲相爱的轮回关系。
纠缠关系处理得坏,就是相憎相怨的轮回关系。
众生是有自由意志可以抉择趋向,而非是受宿命所摆布。
那么,你是不是就应该容忍恶行,不要种下加害恶人的恶因呢?
这是严重的错误见解!
因为容忍恶行是让恶人堕落,种下使人堕落之因。
因为容忍恶行会让他人受害,种下祸害他人之因。
所以要制止恶行,但内心无所嗔恨。
若不得已要伤害恶人以制止恶行,心无嗔恨,
明白是为教育恶人与拯救他人而不得已出手伤害,不以伤害为乐。
那么,法官是不是就应该都宣判被告无罪,不要种下加害被告的恶因呢?
这是严重的错误见解!
因为法官判决代表的不是他个人,代表的是集体公意。
法律代表集体公意对世事的规则裁决,以维持世俗秩序。
法官公正审判,以维持世间秩序,减少恶行发生可能。
譬如法官应判死刑而不判死刑,观瞻影响,导致犯罪增加,受害增多。
法官就要负起增大社会罪害的因果业报责任,对于因之受害者也会有相关因果业报。
法官判决,不是他个人与被告的因果问题,而是他个人与整个法治社会的因果问题。
所以因果业报是很复杂的,不是单纯表面的对价交易关系。
作者: OrzOGC (洞八达人.拖哨天王)   2014-10-16 01:05:00
你要不要去看个医生
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4-10-16 01:07:00
不是不看,只是挂不到号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4-10-16 01:07:00
这一篇文章值 1000 Ptt币
作者: reaturn (廿年后回头看台湾)   2014-10-16 01:09:00
以最后一句话来推论,可以干尽坏事后可能报应是跌倒破皮
作者: pondaha (pondaha)   2014-10-16 01:10:00
受教了!
作者: vaiking0120 (耐心等待)   2014-10-16 01:10:00
这个人写得很深入 居然有人叫他去看医生 唉
作者: cafopupu (李俊畿㊣大帅哥㊣ ®™)   2014-10-16 01:11:00
喔喔 不信写很多字就是事实吗?
作者: enemaaa (浣肠aa)   2014-10-16 01:13:00
如何验证前世今生?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4-10-16 01:15:00
帮补一下
作者: OrzOGC (洞八达人.拖哨天王)   2014-10-16 01:15:00
就是一堆白痴信.哇马无法度
作者: 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   2014-10-16 01:16:00
ID 就是阿弥陀 其实好像是amita阿者无也,弥陀者衡量也。 阿弥陀者,无量也。
作者: wgst88w (清楚明“熙”)   2014-10-16 01:27:00
如果你愿意再仔细想想,你会发现还是"必然关系"喔!因为"缘子集合"可以是"因或果"的"子集合"哦。只是哲学上比较有争议的是"N次因果"之后的必然性。
作者: oeibei (红白)   2014-10-16 09:10:00
这篇赞!
作者: blackamose (Life finds a way out)   2014-10-16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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