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baby2003 (Kobe system )
2014-10-15 15:48:50我寄信去总统府信箱,回信蛮快的,大家可以看看一下
回复日期: 2014/10/XX
问题内容:
马总统暨总统府各位工作同仁 大家好
敝人想对近期立法院对陆生是否纳入全民健保的争议提出建言
首先先说在野党反对的原因,大体而言不外乎是两点:
1.怕大量陆生来台,会排挤台湾本土的健保资源
2.再加上少子化的状况下,更可能发生台湾大专院校几乎成 专为陆生设立的状态
先说敝人是赞成陆生纳保的,不过余以为纳保因有一点限制
就是台湾大专院校之后应"只限女陆生来台就读"之限制
在下这么做的原因有两点:
1.台湾本岛少子化情况严重,为世界之最,有很多适龄男性找不到适龄女性结婚,
这是相当严重的国安问题,引进大量女陆生来台湾,异乡念书的女陆生情感寂寞
必然会优先选择台湾年轻适龄男性,之后这些女陆生和台湾男性 交往必然会结婚生子
在这里落地生根少子化危机自然解决
2.两岸难以统一大体是因为过往数十年两岸分治造成彼此社会文化差异过大,但之后
数以万计的女陆生来台甚至有机会跟台湾男性通婚,通婚是社会融合最佳最快的方法
这样两岸社会歧见就可靠通婚渐渐化解,将可为两岸统一带来大量的臂助
总统府信箱信件编号:20140029xxx 行政院院长信箱文号:[222-103020xxx]
回复内容:
XX先生/小姐您好:
有关大陆学生参加健保的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全民健康保险为社会保险,其精神在于自助互助、风险分担。基于社会共同体
及健康合理保障之纳保原则,在台有社会连带性之居民,不论国籍都应参加全民健
康保险,保险费计缴亦以量能负担为原则。参照国际人权公约精神,以及对人权保
障之维护,应尽可能将全民健康保险之健康照护扩及延伸至在台境外人士,不宜因
国籍不同而有所区隔。
二、按全民健康保险法相关规定,凡符合投保资格之国人及境外人士(包括外籍、
大陆、港澳人士),均应依规定办理投保,并依其投保身分分别计算保费金额,以符合
上开量能负担、平等之原则;在台湾地区领有居留证明文件之境外人士,自在台居留
满6个月之日起,应参加健保。复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以下称两岸条例)
第22条第3项规定,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得来台就学,其身分为“停留”,不符合上述
居留证件之规定,故目前陆生尚不能参加健保。
三、惟两岸条例第22条第3项规定修法初审已通过,若修法通过陆生在台居留有法律
依据,即可参加健保。至于所提来台就读陆生应只限女性乙节,实与国际人权公约
以及学术开放精神相左,恐碍难采行。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健康、快乐!
卫生福利部 敬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