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情报] 段宜康立院检举连胜文财产申报不实逐字稿

楼主: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10-13 16: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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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情报] 段宜康举连胜文财产申报不实逐字稿
时间: Mon Oct 13 16:52: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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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的秘书长傅孟融简称男
财申处处长林惠美简称女
段:秘书长我想藉这个机会跟你请问一下财产申报的问题喔
我们财产申报如果依财产申报法,必须要向监察院来申报财产的公务员或者
公营事业的董事长,资料都会在监察院的财产申报处 对不对
(男:是)
那我们假设这样子问好了,我们财产申报里面有一项叫做投资事业
譬如说段宜康自己有一个投资,我如果买上市公司的股票
那就是要在股票做申报,那我如果投资是,譬如说我开了一家餐厅
我花了两百万开了一家餐厅,我在今年的三月跟人家合伙开了一家餐厅
到了今年年底 我可能这个餐厅赚钱了
我陆续阿,不管有没有拿回来,或者还是留在公司,假设我赚了五十万
那们我申报财产的时候这个投资事业,
我是要申报两百万,还是要申报两百五十万?你知道吗?
(我们请财申处处长)
女:委员好,根据财申法施行细则规定
他是就他当时投资的金额来,
(所以我要申报两百万)
那,你不太会放在他另外存款或者是他....
段:对当然,我如果把这个钱,这个公司分红了,我领回来放在存款里面我再申报存款
那如果说我这个两百万到年终一结算,各个股东赔了五十万,
那我要申报一百五十万还是两百万?
(还是以他当时投资的金额来算)
那如果到了明年,我们去增资,每一个股东又增资了一百万,
那我要申报两百万还是三百万?
(就是以他实际出资的金额)
所以到了明年年底,我要申报三百万对不对
(是的)
那如果这样子讲的话连胜文先生,他担任台北悠游卡公司董事长的时候
他在2005年据他自己说,他募集了七百万美金去香港设立了evenstar避险基金
去成立了evenstar 的管理公司,成立了一家公司
这个算不算个人投资如果他需要申报财产的话?
(如果是他个人有出资的话他就是要申报)
他个人出了钱,跟朋友一起在香港设立了这家公司
那如果以他自己的说法,他总共募集了七百万美金
这里面包括了他自己包括他家族的资金
那么这个七百万美金,我们先假设都是他自己出的钱
我们不晓得他自己到底出了多少钱
但是总共他是拿着七百万美金到香港2005年设立了这家公司去投资了
这叫个人投资对不对
然后到了20080901,他担任了台北悠游卡公司的董事长,它依法担任董事长的时候
他就要向监察院申报财产,2008年他就任的时候他就要申报
那年底他不用申报,因为他已经就任的时候申报过了,
然后,2009年底他还要再申报一次,定期申报
2010年五月,他离职了,所以他总共申报了两次
没有错吧。
(是的 三次)
他申报了三次,那么,从两千零八年,到2010年他离职
他申报的内容,有没有申报香港的投资事业?
(最后一次 在离职的...)
他没有申报
女:跟委员报告,就是他曾经跟我们申报一共三次,
分别是刚委员说的97年1225,98年1229定期申报,跟99年0923的卸离职
那因为我们是采5%以上的抽样,跟个案查,
那时候他被我们抽中的只有97年1225被我们抽中进行实质查核
我们查核的结果没有发现他有申报不实的情形
但是要跟委源补充报告就是如果是海外资产的部分我们是没有办法做实质的查...
段:他没有申报它在海外的投资
那所以这边就很奇怪了,那连胜文先生
面对外界的质疑的时候,他说因为我赔钱,
我那个时候呢,这个投资事业,
赔钱了,所以赔到我不需要去申报
可是如果是照您的说法,我只要还有持股,
只要这个公司还在,除非我退出这个公司了
但如果他退出这个公司,因为这个公司是在香港登记的
他就必须要在香港,要变更事项登记表里面,他必须要公司要提出申报
向香港政府提出,我evenstar 这个股东变更了,
他股票如果有私底下的买卖,就是我持有的股份,我卖掉了
我也必须要有一个股票买卖交割清单
要像香港的交易所要提出申报,但是如果都没有的话
我们就要认定说你还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你还在这个公司持有股份
即便这个公司照他自己的说法,因为我这个公司阿,他在经营的时候他有成本
人力的成本,他要租办公室,他要买生财,他要用人
所以我投资的成本之后,我这七百万美金其实已经用掉了,
这叫用掉了,这其实不叫赔本,这叫用掉了
所以我要跟您请教,如果我们现在假设连胜文先生
我们就用七百万美金来说好了,他在2005年投资了七百万美金成立一家公司
到了2008年12月,因为他0901担任悠游卡公司的董事长
他在申报财产的时候,除非他把这家公司的股份,通通都出脱了
而且在香港政府必须要有登记
否则的话他在申报财产的时候我们看一下,这个标准的格式
他应该要这样申报:
事业投资-连胜文
投资事业名称-evenstar
投资事业的地址在香港
投资金额是七百万美金
取得的时间,因为他是2005年投资设立 他是个人投资
他就应该要去申报这样的格式,至于那个是不是七百万美金
我们到现在不知道
但是这连胜文先生他并没有否认他持有evenstar的股份
他并没有否认他是evenstar only三个股东的其中之一
所以2008年他申报财产的时候,他是不是应该申报这样的格式
我们请秘书长说明一下
(那个,以申报基准日那时后持有为准,那因为这只是一个连先生自己的说法
我们不晓得那个真相如何 )
所以您的意思是说海外的我们查不到
(不是,因为海外我们有时候没有邦交啦,或政府不愿意提供啦或什么怎么样子)
那如果说,连先生他说假设我现在已经没有公司的股份了
只有一种状况就是我已经不再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了嘛
对不对
即便公司赔钱,这个公司还在,我都要申报我当初投资的金额
不管他是赔钱是赚钱
即便你赚了一亿美金,我也不要你申报一亿美金,
你就申报你当初投资的金额这没有错吧
那他现在如果他对外说出因为我钱花掉了,那不成立
那除非是说我股份卖掉了,那我股份如果卖掉了他必须要有我讲的
香港政府,它必须要向香港政府提的变更事项登记表
或者他的股份卖掉要有股票买卖交割清单
他手上都应该有,他手上没有,在香港的evenstar 也要有
所以我在这边就跟您提出来,他申报了三次
这个最后面的是没有超过五年的期限对不对
到今年为止
到后面的2009年以后的就没有超过五年的期限
那如果说我在这边请监察院行文要求连胜文先生说明
因为我在这边跟你们提出检举
我在这边提出检举
我认为他隐匿他的事业投资没有申报
那你收到我的检举你是不是要向连胜文先生发一个函请他说明
请他证明,说,如果是这样的话请你提出证明说
你已经不再是这家公司的股东,请你提出香港政府发给这家公司的
变更事项登记表
或者香港的交易所给这家公司的股票买卖交割清单
可不可以做的到
女:报告委员,根据我们的财产申报的资料审核跟查阅办法里头是
如果要列入个案查核的话,其中一个条件就是,陈情或检举人以书面或言词
叙明申报人的姓名,指明他申报不实,或设有贪渎的情事的话,我们是可以列入调查
段:那我现在有没有构成这个要件,就是我很清楚讲出是连胜文先生
我在这边用段宜康公开的用言词来检举
(可以阿)
你们多久可以发函给他
(我们程序上要行政签准之后 我们会先调他的相关资料)
正常程序大概多久?
(正常一定会在三个月之内完成)
三个月之内!!!
(不是请他说明......不用到三个月)
整个调查,你看那个我们廖正井委员发个脾气我们国税局动作就那么快了
我是很客气跟你们讲喔
(是我了解)
那我们请召委请监察院可不可以快一点,不要三个月嘛
我也不敢要求你们说一定要在投票前
你合理来说你发个函跟他问一下,你需要那么久吗
(我们会先跟各相关资料所属的机关,如果有发现跟他申报的有不一致的话)
是,所以我们会看到说其实,对不同的候选人
其实我们在查的时候,态度其实是有点不同的
(没有没有,这都是一致的,完全是一致的)
其实是有些差别的
所以你们要一致的话,你们看看国税局,
怎么样去查柯文哲的那个积极的态度
好谢谢。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4-10-13 16:55:00
段爸、管妈、林淑芬委员最近火力挺猛DER!!!
作者: CGS0 (Mike Chen)   2014-10-13 16:57:00
赞一个!!
作者: archiuray (东淫)   2014-10-13 16:58:00
围魏救赵!
作者: yidi515   2014-10-13 16:59:00
国民党政府吃相恶心难看 不同人有不同办案方式 真可怕
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4-10-13 17:01:00
该evenstar股东的连胜文和连胜文竞选团队无关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10-13 17:02:00
阿文应该会说以前的连胜文跟现在的连胜文无关然后要你放眼未来一起唱希望的种子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4-10-13 17:05:00
一个平民能超越法规,政府机关还不敢动他,也是挺厉害的
作者: jayfeng (杰奉)   2014-10-13 17:05:00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10-13 17:06:00
大概跟明哥一样掌握了政府的秘密吧~~~
作者: ironkyoater (黑天使)   2014-10-13 17:09:00
查柯迅如雷,查猪动如猪
作者: joestoman (不交男朋友啦~)   2014-10-13 17:12:00
回复:查无evenstar
作者: Taiwanpoker (Copag顶级扑克牌)   2014-10-13 17:15:00
连胜文也跟连胜文无关?
作者: aph860212 (aph860212)   2014-10-13 17:18:00
整天骗
作者: thesearcher   2014-10-13 17:20:00
推段哥和ironky大
作者: b0204888100 (b0204888100)   2014-10-13 17:22:00
火力十足 事实上神猪也从来没诚实说明过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4-10-13 17:26:00
三个月!!!! 棒斜门神只要三小时
作者: lb571 (布莱恩)   2014-10-13 17:28:00
剩文:其实我不叫连胜文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10-13 17:31:00
推逐字稿 真的辛苦了
作者: kensblue (拢系基款心啦)   2014-10-13 17:31:00
坦白说 小段之前对柯p算是很中立 可能看不下去
作者: konchon   2014-10-13 17:33:00
超猛
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机躲进世界的角落)   2014-10-13 17:33:00
不会查的啦...就算请连D说明,他也会装作没看见
作者: clala   2014-10-13 17:33:00
三个月耶 ,还真有脸敢讲 ,国税局发函明明只需几天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4-10-13 17:34:00
段立委坎栈不够要花三个月,廖立委强多啦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4-10-13 17:36:00
三个月 科科.... 国睡局不意外
作者: akiue (乐透冥登)   2014-10-13 17:40:00
都给方向了还要三个月,不是废就是包庇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4-10-13 17:40:00
相关政府单位继续忽略中
作者: tzongyao (猫小编)   2014-10-13 18:04:00
三个月是拖到选举结束 然后就不了了之
作者: b09613 (一杯就是底部)   2014-10-13 18:11:00
推段宜康
作者: isacjvdov (感觉不会骗人)   2014-10-13 18:15:00
作秀
作者: dscos (多多绿)   2014-10-13 18:25:00
大推段立委!!超强又言之有物
作者: maonenine   2014-10-13 18:30:00
推段宜康
作者: starbugs (STARBUGS)   2014-10-13 18:35:00
认真的好立委
作者: crazydai (Athena - Nike)   2014-10-13 18:38:00
段宜康太客气了
作者: colenken (呵呵)   2014-10-13 18:39:00
超欣赏段霸,不怒自威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10-13 18:54:00
人家认真为民喉舌 嘘的人是嘘个屁?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4-10-13 18:56:00
作者: ritatin (向日葵)   2014-10-13 19:21:00
推段委员 就是要公平高效率 连D整天酸人嘴脸很讨人厌
作者: eqil (松下静)   2014-10-13 19:47:00
推 段宜康
作者: dragon2000 (红海~)   2014-10-13 20:00:00
段,吴,gy这几个超强的
作者: Trionychidae (鳖尾)   2014-10-13 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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