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d66 (ted)》之铭言:
: 10月7号的时候我去站前新光13楼寝具特卖的HOYACASA买床单
: 那时候我有跟小姐说我礼拜五急需(10.10)马上就要用
: 我问了床单以后他说没有现货,我跟他说那我可以去别间分店问问看
: 但是他就说我们物流很快,礼拜五一定会送到
: 我跟他说可是我七点才下班,他说没问题,X猫半夜以前都可以送
: 那时候我就刷卡下订了
: 结果礼拜五中午左右X猫打来问我有没有在家
: 我说我七点才下班我单子上有注明
这有点算是沟通问题 店家太高估宅配业者的能耐了
不过你也太自我中心了 宅配业者才收那丁点运费
他们就是固定投递那几次 没有人在就是隔天
(送住宅区的司机算是屎缺 而且公司大多狂缺司机 大概不会因为这点小事找司机麻烦)
要不然就该主动去电给司机 不是痴痴地盼望
(打给你的应该就是司机的电话)
: 两三点退订完以后大概再六点多快七点的时候服务人员传短信给我
: 这样是不是我们消费者都不能做退货的动作
: 如果一退货他们有你的电话就可以随时传短信给你 甚至威胁你
: http://miupix.cc/pm-V7WG01
光看这个短信 没有什么不礼貌的地方
而且他讲的也没有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70001&FLNO=19
消费者保护法 第19条 讲的是"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
网络购物也算在范围内
但是你的案例是实体店铺 并不是在19条的范围内
而且你的标题完全文不对题
到底哪里违反各资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50021&FLNO=19
个人资料保护法 第19条
你跟店家间 算是有“与当事人有契约或类似契约之关系”
店家只是传达讯息 避免你有误解之处
(很显然你误解了7天退货的规定)
如果要讨拍 你真的来错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