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修宪不只是笑话,简直是祸国殃民了
两党联手通过这次的修宪案,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
列出两个较为重大的
一、领土变更、修宪程序: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员四分
之三决议,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
之半数,即通过之。
二、立法委员自第七届起,席次由二百二十五席减为一百一十三席,任期由三年改为四年
,选制改为单一选区两票制。
第一个就是超高的修宪门槛,这在全世界也相当罕见,这也断了台湾未来任何修宪的可能
第二个可以说是造成现今乱象的重要因素
当年立委减半喊得多大声,两党为了选举纷纷喊出降低立委人数,再加上从SNTV制改成单
一选区两票制(并立制)
5%的政党门槛加上立委减半,小党注定消失
也是造成两党恶斗的因素
但两党不恶斗才是真的惨了,为了彼此利益,胡乱地通过修宪案,只要稍微审视历年的
修宪案,完全是短视近利
最后一次修宪案还把未来修宪的可能都消灭
说真的,只能无语问苍天了
如此畸形的宪法才是断绝台湾未来的最大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