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tyu (wei~)》之铭言:
: 我觉得台湾的法律定得太拢统了
: 既然是重要的法律
: 应该要订得更精细才行
: 例如 本案的 "轻手法杀人" 非属最严重的犯罪
: 但是哪几种杀人方式是轻手法 哪几种杀人方式是重手法
: 要不要判死刑这么重要的事
: 结果最后让法官自由心証 非常不妥
: 可能给这个法官判是死刑
: 另一个法官判是无期徒刑
: 又另一个法官 可能又变成关20年
: 最大的问题 就在于法律的订定太过于垄统
: 法律应该要说清楚
: 这样人民才有所依循
: 建议杀人罪应该还要修改为
: 重.手法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