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裸照逼小三跳楼 帮助自杀竟无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24265 自由时报
2014-10-06 18:47
〔记者金仁晧/台北报导〕47岁的室内设计师郑玉奇已有家室,但仍与30岁的郎姓女子展
开婚外情,前年郎女提出分手,引发郑男不满,竟创立脸书帐号“曾恨”,将郎女的裸照
及沐浴照上传,逼得郎女哀求撤除,郑男竟回应“一起死!我无怨无悔!”当天郎女真的
跳楼自杀,送医不治,士林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郑男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检方起诉时包含帮助自杀罪嫌,但郑男于法院开庭时强调“交往时,她就常说要去死,没
想到真的会自杀”,法官认为男女朋友交往时难免意气用事,说出情绪性话语,且郑男还
曾委托同事关心郎女,直到警询时,才得知郎女跳楼身亡,显见郑男无帮助自杀犯意,此
部分判无罪。
当时郑男创立脸书帐号,并上传私密照后,还将郎女的公司主管、同事、新男友等10多人
加为好友,郎女发现后大为震惊,赶紧以姪女的帐号哀求“求求你放过我”“马上死给你
看”希望郑男撤除照片,但郑男仅回应“一起死!我无怨无悔!”“因为我只为妳活!我
活不久了!”
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自杀不能解决问题,勇敢求救并非弱者,社会处处有温暖,一定能度
过难关。防治求助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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