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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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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看的”没事! 偷瞄女生如厕不起诉
2014年10月05日07:10
“手机偷拍”有罪,“眼睛偷看”没事,法律的见解,有时候令人一头雾水。
今日出刊的《联合报》报导,一名詹姓员工数度溜进公司女厕,被同事发现报警送办。詹
男坦承意图偷看,但没看到;手机里也没有任何照片,检方处分不起诉。
士林地方法院表示,刑法妨害秘密罪只处罚利用工具偷窥或录影的行为,眼睛偷看到的不
能“散播、分享”,无法可罚。一名法官说,刑法不罚“只用眼睛看”的色狼,不过可依
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处6000元以下罚锾。(王嘉庆/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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