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 老板LINE你 算加班
中时电子报作者林佩怡╱台北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4年10月2日 上午5:50
中国时报【林佩怡╱台北报导】
“烦死了!长官LINE我,又要加班了!”这是多数上班族的共同心声,通讯软件兴起,让
上班族成为科技发展下的“受害者”;不过,国民党立委卢秀燕提案修订《劳基法》,未
来收到加班LINE,可望领到加班费。劳动部长陈雄文也说,将开会凝聚劳资双方共识,届
时再提行政院版的修法草案。
超时工作应给加班费
卢秀燕昨在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指出,“上班打卡制、下班责任制”是长年来的问题,但最
近通讯软件兴起,使劳工陷入24小时待命的困境;她强调,台湾工时本就过长,若再加总
下班后用通讯软件交办工作的加班型态,“工时搞不好是世界第一。”
卢秀燕又说,法律应规范下班后“任何形式”都算加班,至于加班时间要从主管交付工作
后开始算,或是员工开始工作计算,就交由政府研究、规范。
因此卢秀燕将提《劳基法》第32条修正草案,要求雇主于劳动契约所载每日正常工作时间
以外,无论以“任何形式”延长工时,都应算加班,并领加班费。至于“任何形式”,也
包括透过LINE、WeChat等通讯交办工作。
蓝委连署修《劳基法》
卢秀燕说,昨早已有21位立委连署,已跨越提案门槛,但她希望人数达到50、60人,再正
式提案。卢秀燕办公室傍晚指出,昨天再把提案内容通传给所有立委,今早将有最新连署
数字,但有立委看见新闻,亲自打电话到办公室,表明也要加入连署行列。
被询问是否曾使用LINE与部属讨论工作,劳动部长陈雄文昨表示,通常是同仁传讯讨论公
事,但他是“已读不回”的人。
至于透过LINE交付工作就算加班?还是开始执行才算?陈雄文说,目前《劳基法》并未限
制以何种形式交办工作才算加班,但若劳工遇到雇主不愿给付加班费,可透过现有管道申
诉。
劳动部指申诉并不多
陈雄文又说,目前申诉案不多,且认定上必须再讨论,希望累积申诉个案后,再形成处理
原则;且目前已有国家有类似规范,将广泛收集资料,下个月也将举办电传者工作者会议
,待劳资团体双方有共识后,就会提出行政院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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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被抓到后又重罚30万 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