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5/8972782.shtml
老板在下班时间以即时通讯软件要求员工工作,
将计入工时,雇主须给加班费。对于加班工时认定,
劳动部主张,要以有工作事实为准,加班工时由劳工提报,
原则上将以老板交付工作的时间起算,至员工回报成果,认定该时段为加班工时。
劳动部表示,老板在下班时间以即时通讯软件要求员工加班,
员工要留下纪录,雇主要主动给加班费。
国民党立委卢秀燕昨(1)日在立院社福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提案修改“劳动基准法”,
要求雇主以任何形式交办工作,都应算加班。
劳动部长陈雄文表示,此提案理念与“劳基法”一致,
先进国家亦有这样趋势,劳动部会尽快研究。
心得:老板下班后不敢用Line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