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Danny (Love Forever!)》之铭言:
: 拿公务垃圾袋回家包棉被,男子被起诉
: 【联合报╱记者刘时均╱即时报导】
: 2014.10.01 03:36 pm
: 在台北市政府工务局担任工程车驾驶的左姓男子,业管单位内有公务用的垃圾袋,去年间
: 拿走单价不到6元的数十个特大型垃圾袋,回家包棉被、电视等作为防台之用。内部人发
: 现垃圾袋短少,向政风单位检举,左出面自首。
: 左承认拿走垃圾袋,不过只拿了几个使用,其他用不到的都已归还;台北地检署依业务侵
: 占罪嫌起诉他,考量他自首,向法院请求减轻其刑。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971761.shtml
依据马英九特别费的大水库理论, 只要再买垃圾袋放回原处就好了啊.
为什么这样要算业务侵占?
有懂法律的乡民知道八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