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晚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外劳再松绑 3年期满不强制出境
【联合晚报╱记者陈素玲/台北报导】
2014.09.30 03:26 pm
52万雇主受惠
劳动部终于同意取消外劳在台工作满三年必须强制出境再入境的规定;修法通过后,未来
外劳在台工作期满,若雇主决定续聘,只要提续聘申请即可,外劳不必出境,52万的外劳
与雇主可望受惠。
劳动部表示,目前外劳来台最长工作期限12年,外劳工作每满三年出境后再入境,外劳还
得支付仲介费约2.4万元,若取消出境一天规定,不但外劳可省下大笔仲介费,台湾雇主
也可免去照护或业务空窗期。
早期开放外劳来台,政府为避免衍生移民问题,要求外劳每工作三年期满,必须出境一定
期限再入境;早期最长曾达40天,后来顾及被照顾者需求,修法缩短到至少出境一天。
因为强制规定外劳工作期满要出境一天,很多外劳趁此机会返乡探亲数周,造成照顾者不
便,更常发生外劳就此失踪;产业外劳雇主也反映此规定影响营运。
立院明天审查
这项实施20余年的法令规定,外劳在台工作三年期满,即使雇主愿意续聘,仍要出境一天
再入境,对每天仰赖外劳照顾亲人的家庭或产业外劳的雇主都造成困扰,立委多次提案删
除强制出境规定,劳动部终于同意放行,立法院明天将审此案。
劳动部表示,移民法已排除外劳在台工作适用移民条件,不必再以出境一日的设计,防止
外劳变相移民,劳动部支持修法。
至于取消出境规定会不会影响外劳返乡探亲权利,劳动部官员说,目前外劳申诉机制完整
,劳雇双方可透过契约及协商,保障外劳权益。
此外,鉴于外劳受虐或管理争议,劳动部支持修法,规定家庭类雇主聘雇外劳前,必须先
接受一定时间的聘前讲习。
3.新闻连结: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969007.shtml
4.备注:
资委会升格为资动部果然还是继续挺资方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