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之全员逃走中
粘仲仁 中国国民党
前彰化县副议长。
1997年,粘仲任在台湾“治平专案”的扫黑行动中被捕,保外就医后潜逃。
2001年在中国为躲避公安追捕,发生车祸死亡。
朱婉清 中国国民党
前中国广播公司董事长。
侵吞中国广播公司公款新台币160万元,用于缴交中国国民党党费与整修私宅等,
2000年起诉后交保,携子连夜潜逃美国。
2001年,台北地方法院对朱婉清发布通缉。
追诉权时效已在2013年5月4日完成,故依《刑事诉讼法》判决免诉。
伍泽元 中国国民党
曾任台湾省政府副秘书长、台湾省政府住都局局长、屏东县县长、立法委员。
2001年涉“四汴头弊案”与“八里污水厂弊案”弃保潜逃。
2003年被行政院列为十大通缉要犯,2008年9月22日,病死于中国。
陈由豪 中国国民党
曾任中国国民党中常委。
东帝士掏空案、东华开发掏空案、观塘工业园区投资弊案、东兴大楼等弊案,留下了高达
六百亿新台币债务给银行,2001年潜逃中国。
陈由豪的追诉时期,在2016年5月后失效,不必再负刑责。
曾正仁 中国国民党
前立法院长刘松藩的拜把兄弟。
2002年,台中商银违法超贷案宣判,曾正仁判刑11年。同年,曾正仁弃保潜逃。
2014年1月24日,广三案全部定谳,执行刑为20年,通缉及追诉时间至2046年。最高法院
指出,曾炒作顺大裕股票,最高法院认定他违反证交法和洗钱犯行,判处有期徒刑7年确
定。另涉台中商银超贷案75亿元,93年依违反商业会计法、伪造文书等罪共判刑11年确定
;至于曾的违约交割顺大裕股票84亿元部分,96年再被判8年、并科罚金3亿元定谳,因曾
犯行在刑法修正前,依旧法最高执行刑为20年。
朱安雄 中国国民党
曾任高雄市议员、监察委员。
2003年涉高雄市第六届议长选举贿选案,经最高法院判刑一年十个月三审定谳后逃亡。
朱安雄因贿选及峰安公司掏空案,2003年被列名十大通缉要犯之首。
刘松藩 原中国国民党、后亲民党
前立法院长。
2004年9月7日被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背信罪成立,时刘松藩在美国执行立法委员考
察,他同日宣布退出亲民党及辞出亲民党不分区立法委员职务,接着下落不明至今。
王玉云 中国国民党
高雄市首任直辖市长,号称国民党南霸天。
2000年中兴银弊案爆发,中兴银行董事长王玉云掏空该行一百多亿元。
2007年王玉云被依背信罪,判刑7年、褫夺公权5年定谳,之后潜逃中国,2009年病死。
王又曾 中国国民党
前国民党中常委。
涉力霸掏空案及背信、洗钱、内线交易等经济犯罪。
2007年潜逃美国,在美国过著优闲生活,多次被媒体目击外出享美食、逛超市、做足浴按
摩、到夜总会与小姐跳舞。
白鸿森 中国国民党
前彰化县议长。
2009年涉贪污案经三审定谳。应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褫夺公权二年。
白鸿森原于2009年8月入监服刑,随即因病入台中荣民总医院戒护就医。原订12月22日须
再度入监服刑,但于12月13日自戒护中逃亡。近3个月后,于2010年3月4日在厦门的酒店
点小姐按摩时遭大陆公安逮捕。
罗福助 中国国民党
曾任立法委员。
名下的公司涉嫌炒股、买人头、洗钱超贷所衍生的背信和诈欺罪等,被检方依11项罪名求
刑30年。2012年因炒股、伪造文书判刑4年定谳,发监执行时发现早已潜逃。
北检于2012年4月25日对罗福助发布通缉令,时效至2030年12月底。
黄郁文 中国国民党
前台南市议长。
2014年3月最高法院依图利罪判黄郁文4年徒刑、褫夺公权3年后逃亡。
余政达 前中国国民党(后转绿营)
前嘉义县议长。
2007年嘉义县承办台湾灯会期间,向厂商敲诈勒索100万元,最高法院于2014年5月22日依
公务员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判处10年4个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在全案定谳之后,余
的行踪就成谜。
何智辉 中国国民党
曾任苗栗县县长、立法委员、苗栗县议会副议长、苗栗县议员。
因新竹科学园区铜锣基地弊案,一审获判19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14年有期徒刑,在更一
审爆发行贿二审4名法官千万以获判无罪丑闻,并于检调调查前潜逃中国。
王素筠 中国国民党
前立法委员。
因与其夫何智辉共同涉嫌新竹科学园区铜锣基地弊案贪污而遭通缉,长期滞留中国。
2012年8月7日,台北地院日前以王素筠逃亡超过十二年六月的追诉权时效,判她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