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Beef (newbeef)》之铭言:
: 学姐和小妹聊产检的事
: 她说
: 现在还有一些医生
: 不告诉怀孕的夫妻宝宝是男是女
: 因为医生怕如果说出是女的,会有夫妻想流掉
: 大妹听了十分惊讶
: 都什么年代了
: 生男生女一样好
: 会有这样的社会风气 是否代表 台湾始终较重男轻女 有没有八卦
这边我要做个声明
这不是医师不告诉产妇胎儿的性别
而是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前身为卫生署国民健康局)
于民国100年1月13日卫署医字第1000200809号令订定
“医师执行非性联遗传疾病诊断所施行产前性别筛选之处置,
或仅以胎儿性别差异为由进行之人工流产等行为,
为医师法第28条之4第1款规定不得从事之医疗行为”
如查获有性别筛选或依性别进行堕胎之实证者
即可直接处分医师10-50万元罚锾,情节重大者,甚至可废止医师证书
此外,查依医事检验师法第12条第2项及第17条第2项规定,
医事检验师(生)执行业务,应依医师开具之检验单为之;同法第33条亦规定
“未取得医事检验师或医事检验生资格而执行医事检验业务者,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医事检验所、生技公司及实验室非法执行性别筛检业务时,
将依前揭规定论处。
针对性染色体相关遗传(即性联遗传)疾病检测检测产品管理部分,卫生署已明订
“商品化之性染色体相关遗传(即性联遗传)疾病检测试剂应以医疗器材列管,
且该等商品不得用于胎儿性别预测,并应于仿单上加注
‘本产品不得用于检测性联遗传疾病以外之胎儿性别’”。
违者,将依药事法第66条及第92条规定论处。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News/News.aspx?No=201108120002
说明白一点,就是卫生福利部(前身为行政院卫生署)
的缩小出生性别落差政策所致
重男轻女在亚洲社会是历史久远的普遍现象,
许多国家有生男偏好与程度不一的婴儿性别失衡。
台湾情况亦相当严重,在民国92年时甚至曾高居全球第3名,
为响应联合国政策,消除及预防对妇女及女孩一切形式的暴力与歧视,
并降低性别失衡引发的社会冲击,卫生福利部(行政院卫生署)自民国99年起,
建立出生性别比监测机制,掌握各接生院所新生儿性别比,
结合卫生福利部就资料异常院所作进一步访查了解,
并扫荡宣称包生男或宣传提供性别筛选的违规广告,
更于各县市卫生局成立查报窗口,打印于孕妇手册,
以及增修相关法令,加强大众宣导
相关法令函释如下: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Rule/LawShow.aspx?No=201202240001
以上资料来源: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官方网站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Index/Index.aspx
其实说真的现在想要怀孕的夫妻
大多数的优生概念都还算相当不错
有不少都会去做羊膜穿刺分析染色体
检查胎儿的染色体是否有遗传疾病的问题
这个步骤就会出现端匿了
不过说实在话,这个时代男孩女孩一样好
生男宝宝没有比较好,生女宝宝没有比较差
大概是这样子吧,一些野人献曝
不知道这样子有没有八卦
不知道这些内容有没有违反到版规
希望这样子有回答到您的问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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