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glory (汁液型男)》之铭言:
: 连胜文受访时被问到若当选台北市长,遇到类似情况是否会支持警察执法?他说,法治国
: 家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依法行政,如果民众超出法律许可的范围,“当然要严格执行法律”
: 。
依法行政原则怎么是“是人民不守法时就要严惩”?
依法行政的重点不在“人民要守法”而是“国家要守法”。这点先知 庄国荣教授在太阳
花学运就讲过了。
看来连胜文的法学素养跟马英九的差不多,一个哥伦比亚J.D.,一个哈佛S.J.D.,结果看
起来好像他们两个根本是在北韩取得法律博士学位。真不知道连胜文到底在哥伦比亚大学
干麻?读靠爸系吗?还是读畜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