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能这么说吧
应注意而未注意是双方都有的责任
如果女骑士骑很快 但是绿灯的话 OK
救护车本来就要注意两边状况再开 这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安全 不耽误急救
更何况 像我 本来骑摩托车就无聊会戴耳机 听音乐
没听到鸣笛声 不也是正常的吗?
※ 引述《david7928 (.Jr)》之铭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16987
: 〔记者詹士弘/云林报导〕
: 一辆救护车昨天上午执勤时于斗六市大学路与荣誉路口闯红灯,直接撞上一辆机车,女骑
: 士遭撞飞16公尺,幸好仅腿部擦伤;警方指出,救护车虽未违规,但恐仍须因“应注意而
: 未注意”负起责任。
: 肇事的圣光救护车由34岁赖柏叡所驾驶,由嘉义载病患前往斗南福安疗养院,行经案发地
: 时遇到红灯,以约60公里车速迳行闯越,结果直接撞上由梅林往斗六方向行驶、18岁黄姓
: 女子骑乘的摩托车。
: 黄女被撞后腾空飞起,越过十字路口重摔落地,刮地痕长达16公尺,摩托车则卡在救护车
: 的保险杆,被推挤10公尺后才停住,幸好被撞飞的黄女只有腿部擦伤,神智清楚,目击者
: 都说不可思议。
: 警方调查发现,救护车虽依规定鸣笛,车上也载有乘客,过程合法,并未违反交通规则,
: 警方因此并未开单告发;不过,公务车执行勤务,一样仍须遵守交通规则,通过路口仍须
: 减速、注意往来车辆,救护车驾驶应注意而未注意,相关的民事责任恐难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