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我也被告了 怎么办?

楼主: geniuscheung ("萌"是一种原罪)   2014-09-27 23:48:31
※ 引述《spacealien (spacealien)》之铭言:
: ※ 引述《Mews (I Hope, I Think, I Know)》之铭言:
: : 肥宅我贪生怕死
: : 怕惹事生非因此很守法
: : 没想到整天宅在家上PTT的我也会被告
: : 有图有真相
: : http://i.imgur.com/OQj9mFw.jpg
我有听过一种钓鱼
就是故意发女人外遇或是女人CCR的新闻
然后铁定下面推文会有人推类似 死破麻 之类的
虽然是针对新闻 但是PO文者就拿这个去告
就是要时间成本跟你玩就对了
告都可以告都告的成 十之八九不会起诉 更不会判刑
就是要跟你玩时间成本 逼你和解
总会钓到不知道笔录可以不去 不知道检查庭可以申请移转的
然后又刚好台北对高雄 请假全勤没了 交通费贵贵 时间成本花费
更重要的是有些家人光是看到笔录通知单 你家就等著家庭革命
因为是看IP 如果刚好你家电话申请人是你爸你妈之类的 就会是申请人被告这样压力更大
当然会请帐号使用人来厘清
不只是时间成本 还有精神 家庭压力
在这样压力下 很多人会想和解算了
就是这样在玩的
我建议 要告来告 不要去算啥时间成本家庭压力
这种人不能估息
作者: thedeadearth (绮梦)   2014-09-27 23:50:00
那种人通常出门就被车撞死了
作者: iorittn (IORITTN)   2014-09-27 23:50:00
被告过一次就没在怕了.....我之前对手是某鸟人
作者: r1t1r (r1t1r)   2014-09-27 23:51:00
就被告过之后就知道了,警局笔录不用去 真的是多余的流程
作者: jojoStar (白金之星)   2014-09-27 23:51:00
1F 赞
作者: ioutiot4d (west)   2014-09-27 23:51:00
如果说都不去会怎样???
作者: drigo   2014-09-27 23:52:00
真的! 官司这种事遇到过一次就真的没在怕的了, 台湾人真的要学习一次这种事, 台湾司法再怎么烂, 还是有一定的正义在,
作者: r1t1r (r1t1r)   2014-09-27 23:53:00
当时也是传唤我妈,因为网络挂他名字下,整个吵很久
作者: john96354 (bioblue)   2014-09-27 23:53:00
可惜 我很想遇到但都遇不到 一直想看看诉棍开国际法庭
作者: drigo   2014-09-27 23:53:00
警察或检察官也不是每个都坏人, 无故给你乱起诉
作者: zzxcasd (吓吓有名)   2014-09-27 23:53:00
上次也有一个告我 不知道为什么出庭后被打到送医院
作者: r1t1r (r1t1r)   2014-09-27 23:54:00
讼棍们不会去开庭的,我去了2次都没看过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4-09-27 23:54:00
作者: zzxcasd (吓吓有名)   2014-09-27 23:54:00
可能是结仇太多 还有我绝对是善良老百姓
作者: TheOddOne (李阿万)   2014-09-27 23:54:00
.........假设人在国外怎么办 偶不想被告哭哭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4-09-27 23:56:00
不会怎么办可是跑侦查庭会很不爽...
作者: Satyria (Sat.)   2014-09-28 00:07:00
案件在侦查中的管辖是怎么分的?为何Mews不是移送高雄?如果是被起诉的话,那管辖法院应该就是高雄了吧(刑诉5I)?这样反而不用跑台北,也可以拉告诉人过来?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4-09-28 00:17:00
虽然理论上警察是要跟这检察官办 检察官跟行为所在地办但如果不是强烈要求 通常警察在笔录阶段也不会移转
作者: acelf (啊~嘶~ (A~Ce~))   2014-09-28 00:22:00
那种专贴37蔡或马狗的怎办?
作者: Satyria (Sat.)   2014-09-28 00:23:00
但若我连侦查庭都不去,让检察官起诉,管辖法院是高雄吧?侦查没有"以原就被原则"真怪,根本贯彻不了刑诉5I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4-09-28 00:26:00
以原就被是民法的
作者: Satyria (Sat.)   2014-09-28 00:29:00
刑诉5I就是以原就被原则喔,民诉也有我意思是说,因为刑诉5I就是避免滥诉的情形,所以法院管辖以被告住居所地为主,但是如果目的是这样,那起诉前阶段的侦查也应该以体适用才对吧,但文义似乎不含侦查..当然请求侦案移转也是方法,只是如果台北侦查庭还是要去,那似乎也是还是劳民伤财的作法.如果让检察官起诉(也可能罪证不足不起诉),这样一定要适用刑诉5I,要在高雄法院起诉,这样只跑高雄法院或许比较轻松?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