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问
如果大家觉得台湾的司法又烂又不公正
为什么要力挺又烂又不公正的司法有权定人生死?
然后即使又烂又不公正的烂司法
可以完全凭中国公安的调查报告判人死刑定谳
可以认定凶手能在小腿中弹粉碎性骨折后还能飞奔好几公尺开枪杀人
再飞奔好几公尺回原地,中途没流一滴血,把他判死刑定谳
可以在完全没证据的状况下判人死刑定谳
可以在完全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清白状况下判人死刑定谳
这些状况都发生了,而且都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有的今年才刚执行枪决,但即使事后证明是冤案也没用了
为什么大家明知道台湾司法这么烂
还力挺这么烂的司法继续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