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删。
: http://goo.gl/u4XQzj
: 2014年的2月25日事件...
: 从原先连战差点被法院认证打老婆到最后连家获得保护伞,apple真的很笨
: 很多人都以为壹周刊很精明,可是我就知道他很笨,笨到会相信一纸连家的承诺,以至于
: 向连家赔款已达一千一百万元。
: 连家七年来,从壹周刊取得一千一百万元,只比连胜文宣布如果当选台北市长,他要捐出
: 四年薪资共计一千二百万元,要少一百万元而已。这惊人的金额应该已创下媒体单独赔单
: 一家族的最高纪录,而且有可能还会继续创新高,超越连胜文的捐款。
: 这张应该可以列入惊奇纪录新闻史的协议书,是发生在西元 2006 年,壹周刊报导《惊爆
: 连战打老婆》,遭连战女儿连惠心提告。
: 这件官司一审判决,壹周刊还是胜诉的一方,但连战出面,表明连家只需要平衡报导,有
: 刊出书面回复的机会,因此壹周刊和连惠心就共同签订协议书,解决这起可能旷日废时的
: 官司。
: 依据法院已公开的判决书 96 年度诉字第 5085 号判决文揭露,双方在协议书第 2 条、
: 第 5 条分别约定:
: “甲方(即被告裴伟、壹传媒公司)出版之壹周刊于日后,如拟报导乙方(即原告)、乙
: 方父母、乙方配偶或乙方弟妹之相关文章时,甲方应先与乙或相关被报导者求证所述事件
: ,如乙方或被报导者提供书面回应,甲方应以适当篇幅忠诚反应该书面所陈述内容之精神
: ”
: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书任一条款时,未违约方除得依法律途径诉请解决争议
: 外,违约方亦同意给付他方 200 万元以为惩罚性违约金。”
: 这纸协议书的对手如果换上别人,壹周刊算聪明,因为查证本来就是记者天职,如果没有
: 向当事人查证,官司打输了,算自己活该。
: 可是,协议书的主角换上连家,那知连家比你还聪明,壹周刊就吃了很大的闷亏。
: 第一,连惠心的协议书把连家包括连战、连方瑀、连胜文等,都纳入了保护伞。
: 第二,协议书只写明壹周刊的查证义务,却没有规定连家应有配合查证的回应义务。
想请教一下,上面的契约书条款是写成 "...甲方应先与乙或相关被报导者求证所述事?
,"如"乙方或被报导者提供书面回应,甲方应以适当篇幅..."
要是甲方有求证,但乙方并未回应,是否只要甲方有办法证明自己已有求证
(例如寄存证信函),就没有任何责任?
很好奇败诉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