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因报导连家声请释宪被驳回
【联合报╱记者王文玲╱即时报导】
2014.09.26 07:45 pm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961978.shtml
壹传媒与连惠心签订协议,要报导连家前须先向他们求证,否则得给付200万元惩罚性违约
金;壹传媒违约败诉后不服,就报导“连家游新西兰超高档”案声请释宪,主张民法第250
、251条违约金的约定、酌减规定,未就侵害新闻自由时作限制、或列酌减的标准,违反对
新闻自由的保障而违宪。司法院大法官讨论后认为,壹传媒未具体指明现行规定那里违反了
国家的保护义务,因而侵害宪法保障的权利,今天决议不受理,驳回其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