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北部〉花28万奉子成婚 孩子竟不是他的
〔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桃园县林姓男子的19岁谢姓女友,以“我怀了你的孩子”要求
娶她,他筹钱付了28万元聘金及金饰以示负责,未料谢女婚后不告而别,林男带着小孩做
亲子鉴定, 才惊觉“儿子不是我的!”怒向桃园地院诉请离婚获准,法官并判决谢女要
赔偿林男30万元。
林男指控,谢女在民国101年突然跟他说,“我怀孕了,小孩是你的”,还出示一张他与
腹中胎儿的DNA鉴定报告书,要他负责、娶她,同年7月两人结婚,他付了28万元聘金及金
饰,两个月后,小孩出生了。
法官准离 判女赔男30万
未料,谢女在102年2月离家出走,丢下小孩不管,他才怀疑可能遭“诈”婚,
带小孩到医院验DNA,确认小孩不是他的。
林男气愤地说,谢女没跟他说有“小王”存在,又骗他孩子是他的种,原本开心期待家里
有新生命,筹措聘金要对谢女及小孩负责任,小孩出生后还摆桌请大家吃满月酒,没想到
“一切拢系假”,怒向法院诉请离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要求谢女赔偿115万
元。
谢女反驳诈婚,强调怀孕时曾提醒林男“孩子可能不是你的”,是林男自己说不介意,还
陪她去医院产检并娶她,她后来发现林男工作不稳定,生活开销都由她向娘家开口,她受
不了才愤而离家。
但谢女的证词未获法官采信,因此判准离婚,谢女须赔偿林男30万元。
3.新闻连结:
(超过一行或有中文网址请缩个网址! 板规内文有提供缩网址网站)*[33m←看完可删除此行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16509
4.备注:
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