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slarace (有你可鲁)》之铭言:
: 一般水果如果需要切块的我们都说“切”
: 如切苹果 切芒果 切橘子
: 可是却常常听到有人说要“杀”柚子
: 感觉就很残忍
: 如果杀柚子供养出家人
: 算不算大不敬?
: 有没有切柚子不叫“切”叫“杀”的八卦?
借标题问个卦
一般来说
人咬人如果不是在床上咬特定"部位"的话
例如 "脑公 人家想帮泥咬咬~" 这类情境
人咬人应该会被判伤害罪之类der
那如果咬橘子 咬凤梨der话
是否可以为橘子和凤梨验伤
然后对咬橘子及咬凤梨的加害人提起告诉?
有没有伤害罪要怎么第一次提告就上手der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