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开票禁摄影 中选会:避免验收贿选成果

楼主: EShensh (萧易玄)   2014-09-25 12:33:52
※ 引述《TheRock (就是这样)》之铭言:
: 另外,今天中选会提了一个过去未曾见过的反对理由:
: 开票过程如准许民众摄影,无异提供贿选者检验买票成果机会,有助长
: 贿选暴力歪风,影响选举公平之虞。
: 中选会是不是忘了“拿到记者证的记者可以摄影”?
: 中选会是不是以为“记者的道德水准比一般民众高尚”?
: 中选会是不是忘了“记者也可以提供贿选者检验买票成果机会”?
: 中选会凭什么将每个民众当成潜在的贿选帮凶?
: 中选会凭什么认为党媒记者会比一般民众更可信?
你应该直接说:“开票所没有设限,要查验什么,可以派人到现场看。”
: 再者,中选会说的:候选人及其助选员以金钱或暴力介入选举,为确保
: 其金钱贿选或行使暴力之效果,可能指示同一地区或团体之选举人圈选
: 于选举票上候选人字段之特定位置。
: 这根本是中选会自己制造出来的漏洞!
: 如果不是中选会对有效票的认定如此宽松....
: 哪来这么多天杀的“特定位置”可以给你盖??????
: 宽松的有效票标准之1:http://ppt.cc/WkUu
:   宽松的有效票标准之2:http://ppt.cc/EsT0
: 投票章盖在候选人脸上算有效票吗?   算!
: 以投票章绕着候选人的头盖一圈佛光算有效吗? 算!
: 投票章盖在格线上有效吗? 算!
: 在同个候选人的格子上盖数个投票章算有效吗? 算!
: 中选会自己先创造出方便买票互打暗号的环境,
: 然后再以让民众录影会提供贿选者检验买票机会为由禁止民众录影?
: 这跟先把马路建得破破烂烂,
: 然后以因为这条路容易出车祸所以不准大家开车上路有何差别?
: 中选会怠于改善现有制度来防止买票双方互通有无已经万死不足以谢罪,
: 竟还敢以自己废弛职务招致的弊病为由,阻止民众于开票时拍照、摄影?
: 中选会根本就是礼义廉∞
: 中选会根本就是礼义廉∞
: 中选会根本就是礼义廉∞
这点我必需反对。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64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第64条 明定什么是无效票
选举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无效:
一、圈选二政党或二人以上。
二、不用选举委员会制发之选举票。
三、所圈位置不能辨别为何政党或何人。
四、圈后加以涂改。
五、签名、盖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号。
六、将选举票撕破致不完整。
七、将选举票污染致不能辨别所圈选为何政党或何人。
八、不加圈完全空白。
九、不用选举委员会制备之圈选工具。
前项无效票,应由开票所主任管理员会同主任监察员认定;认定有争议时,
由全体监察员表决之。表决结果正反意见同数者,该选举票应为有效。
所以拿这点怪中选会反而是无理的。
: ───────────────────────────────────
: 如果无耻公仆竟敢要主人卑躬屈膝,那就让你们见识国家主人的力量!
: 明天,也就是周五 (26) 上午十点,
: 我们将在中选会前(台北市徐州路5号)
: 与公民团体举行“摆脱戒严遗毒.还我摄录权利”联合记者会。
: 我们除了向中选会递交陈情书,
: 要求立即撤销所有对民众的言论自由作出违法、违宪限制的离谱函释外,
: 并将在现场宣布本联盟之后将采取的行动。
: 欢迎所有关心手中选票的国家主人到场共襄盛举!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11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第65条
在投票所或开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任管理员应会同主任监察员令其退出:
一、在场喧嚷或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
二、携带武器或危险物品入场。
三、有其他不正当行为,不服制止。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11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第11条
各级选举委员会分别办理下列事项:
(中略)
六、投票所、开票所之设置及管理事项。
(下略)
所以民众如果有摄影行为,是违反“选罢法赋予中选会自行定义之‘不当行为’”。
讲白话点,无效票的认定是选罢法直接规定,
而开票时的摄影行为不当,是中选会自行定义。
要解除这个限制的话,有两个办法:
1.中选会自行修改管理办法开放
2.于选罢法主法中明定赋予权利
你可能会说权利为什么要法规明定,不过现实就是如此,
民众能自由到现场观看,也是依法而赋予的权利。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1&FLNO=33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施行细则 第33条
投票完毕后,主任管理员应会同主任监察员将投票匦密封,并即将投票所改为开票所。
开票应公开为之,逐张唱名开票,并设置参观席,备民众入场参观开票。
只能说,目前来说,希望选举能公平进行的话,
确定可以做的,就是大家多呼朋引伴去看开票,监督各投票所开票的公平性。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09-25 12:35:00
我用高倍望远镜在外面拍摄可以吗?
作者: intela60474 (Alber)   2014-09-25 12:37:00
宪法v.s.选罢法
作者: sexonly (QQQ)   2014-09-25 12:43:00
不要动不动就提宪法啦 这次这个议题真的双方都很无聊反正选票会查封 弄得太难看重新验票不就得了KMT真的那么黑 2004阿扁就不会当选啦
作者: Greentale (小绿...)   2014-09-25 12:55:00
2004到现在都十年,黑心是可以进化的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9-25 12:57:00
2012没作票怎么会连任 ? 你当台湾人都猪头三啊
作者: lowlow530 (阿肉)   2014-09-25 13:01:00
操妳妈的帮国民党说话的下地狱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