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k30180 (kk5)》之铭言:
: 民视
: 馊水油案再次显示食安漏洞,政府决定修正“食理法”重罚黑心厂商。卫福部长邱文达说
: ,就怕罚不到以前的业者,所以提出“溯及既往”,让还没定谳的食安审判都能比照新法
: 。但法务部长马上打脸,说这样是颠覆、违背民主法治原则。
: 馊油事件爆发,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成了批判大会,立委找来专家学者评评理,卫福部作为
: 究竟合不合理?
: 眼眶含泪语气哽咽,为了完成林杰梁医师遗愿,谭敦慈决定挺身而出,痛批卫福部罔顾民
: 众权益,但部长却搬出共业说回应。
: 不过,为了弥补食安漏洞,行政院决议,再次修正“食管法”,重罚黑心厂商,刑期最重
: 可到无期徒刑,罚金也拉高到2亿元。但邱文达说,担心罚不到以前的违法业者,想以“
: 强冠条款”模试,达成溯及既往目标。
: 面对法务部打脸,邱文达接受备询时回应,将持续研议沟通,但法务部态度强硬,想开罚
: 强冠,恐怕成了邱文达的一厢情愿。(民视新闻 陈玺钧、吴伟韶 台北报导)
: http://m.ftv.com.tw/newscontent.aspx?sno=2014924L01M1
请问 不用未来法 惩戒过去犯的罪
那强冠 目前只是进入 司法程序,
基本上 强冠负责人如果没认罪
法院也未判定有罪,强冠是不是
暂且还该被认定无罪之身。那既然
如此,只要在法院判定有罪前 完成
修法 是不是就不算用未来法
判过去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