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赖中强律师FB http://ppt.cc/lb8v
内文:
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新闻稿2014/09/24
诺富特事件提告记者会
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简称民主阵线)成员赖中强、严婉玲
与民主斗阵成员简年佑、侯百谦等七人,为追究今年6月25日“王张会”时,
诺富特饭店与航警局人员“破门而入”与限制人身自由之违法行为,
特委请义务律师团律师于今日向桃园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与刑事自诉,
并向社会各界说明。
今年6月25日我国行政院大陆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郁琦
与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张志军于桃园机场诺富特饭店举行“王张会”,
诺富特饭店与航警局人员未能遵守文明国家对房客居住自由、人身自由
与隐私应有之尊重,采取不必要之过度维安措施,在欠缺任何正当法律程序下,
撞击民主阵线成员投宿之647号房与649号房门,撞破647号房门,并限制七人之人身自由。
经当事人与律师团成员讨论后,决定提出如下之诉讼:
(一)对王隆(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长)、 黄秀真(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股长)、
现场名籍待查之警官、现场名籍待查之五名警员等八人
提出刑法第302条第1项私行拘禁剥夺行动自由罪及第304条第1项强制罪之刑事自诉,
并依刑法第134条加重其刑。未来,并将请求国家赔偿。
(二)对华航大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诺富特华航桃园机场饭店)、
外籍经理EricRimbeuf(韩耕瑞)、现场撞门并冲入647号房名籍待查之二人
请求民事损害赔偿六十万元,并请求登报道歉,
为该公司“因出借场地举行‘王张会’,致未能遵守文明国家对房客居住自由、
人身自由与隐私应有之尊重,采取不必要之过度维安措施”之行为道歉。
此次诉讼,系由长年关心人权保障之高涌诚律师、 林育丞律师、 林昶烨律师、
尤伯祥律师 、郭怡青律师、林俊宏律师、刘继蔚律师 、李宣毅律师、
张志朋律师、 林佳莹律师、梁嘉旭律师、郭德田律师等十二位律师义务协助,
民主阵线表达万分的敬意与感谢。
民主阵线指出,国家及公务员必须为其暴力行为负起法律责任,
否则,类似本件人民居住自由、人身自由受侵犯之情形将不断发生,
我们尤其不愿看到我国政府与企业为了迎合与中国的往来,牺牲台湾的人权价值。
提起本件诉讼,正是要捍卫台湾可贵的人权价值。
时间:9月24日上午九点
地点:立法院中兴大楼103会议室
主办: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简称民主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