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花50万挽不回女友酿情杀案 张彦文笔录:

楼主: BoyPlunger (少年赌客)   2014-09-23 20:34:07
果然是才22岁遇到29岁有点钱到处旅游玩 否则以女孩的能力很难半年到处玩吧
所以 网络认识->想享受一下年轻的岁月(花男友钱)->男友也有爽到->男友打巴掌
->半年也玩够了(暴力可怕)->借此换人反正还年轻
是否结案了 八卦仇女又多一篇~~~~
※ 引述《bunbunblue (彻)》之铭言:
: 说实在的对于22岁,在社会上刚起步的女孩子
: 外面的世界由其是在台北都会生活,对这些较轻的年纪来说诱惑太大
: 与其说这样,不如说比较不想那么快安定下来
: 这时后男方必需要付出许多的耐心与照顾,让女方觉的自己才是能托付一生的人
: 阿这种事我觉的与钱不钱没有关系,没钱有没钱的交法
: 不代表钱丢下去,对方人就是自己的,阿是在花酒店小姐就是了
: 再说女方也走了,不需要在花钱这种事上着墨太多
: 人与人相处是种尊重,口气大声点或是动手打人,只要一次就好就差不多要拜了
: 为了拍情色照就可以动手吵架,光是看这点,林北就真的服了
: 代表你控制欲望太深,EQ低到不行
: 除非你自己的龟头特大无比,让人膜拜,钱又多的跟连d一样
: 22岁的漂亮女孩子就像一朵小花一样,每天都要顾的要死
: 你他妈的没空忘了浇花,还会有别的男人来偷浇
: 何况对方也不及著嫁,自己当初交往应该就要有心理准备
: 在双方还没结婚的情况下,说穿了彼此都是朋友,金钱观念应该要有所省思 量力
: 别因为花了多少钱就觉的理所当然,你可以不要
作者: rubberking (怪你过份美丽)   2014-09-23 20:35:00
这样没有loop
作者: crazysinger (语)   2014-09-23 20:36:00
这系列洗文洗到有点烦 说不定有人故意洗这系列的
作者: choger (躺着也中枪)   2014-09-23 20:36:00
我乱入 在回的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4-09-23 20:38:00
喔?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4-09-23 20:41:00
这样污蔑死者你
作者: winchin (撼动宇宙的第一小步)   2014-09-23 20:46:00
看新闻....男生好像也只上过一次床 同居时女生都不给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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