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生的宅王砍人不幸事件,真是令人慨叹。
不过有一件事小鲁我不解的,就是依媒体报导,
“廿九岁张彦文是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去年底透过网络,结识小七岁的幼
稚园实习教师林女,半年前开始交往,他对女友疼爱有加,今年六月林女从中部的教育大
学毕业后,他替女友在台北市租屋并付租金,两人常同居,还带回家见男方父母。”
女的那时应该已经在幼稚园当老师了,照理讲应该有收入,为什么还要接受对方付租金呢
有没有女生租屋男生出钱的八卦?如果付了那么久的租金,结果换来梦一场,那其实也不
是完全不能理解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