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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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台北市长参选人连胜文昨被问到是否公布财产来源时,指自己登记时已向监察院申
报,并由监察院审核之后,对大众公开。不过,监院人士今天说,连胜文搞错了,根据《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县(市)级以上公职候选人之申报机关为各级选举委员会
”,选前资料也不会送到监察院,除非当选就职时才需向监察院申报。
连胜文昨出席“PTT乡民有约”活动时说,监察院是有法律的执行力的机关,且最重要的
是,它有公信力,它要去查核,每一笔都可以去查。连胜文阵营昨也整理出懒人包,对于
是否公布财产来源时提及,连说“只要监察院查过了没有问题,马上公开,我希望大家有
凭有据让大家查核”。
不具名的监院人士私下表示,连胜文除非当选台北市长,才会向监察院提出就职申报,在
选前连的财产资料不会进入监察院。且根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资料审核及查阅办法》
规定,监察院每年度会进行申报财产总人数5%的抽查,如果没有抽到,也不会进行财产资
料的实质审查。
至于是否可查财产来源,监院人士则说,抽查时会向各银行调阅帐户资料,查阅申报当天
资料的正确性,与比对前后年度的财产增减,若有异常增减,再进一步了解,而抽查只能
了解有无漏报财产,无法查财产来源。监院人士也说,若申报者将财产隐匿国外或是藏在
保险箱等,也无法获知财产全貌。(吴家翔╱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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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
一直跳针拖监察院下水 结果隔天被自己人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