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八卦首PO就放在这次事件上了,身边有几个学医的朋友,所以知道医疗界做研究
很辛苦,真的看不过去医师这样辛苦自己的拿钱出来做研究还要被黑,不吐不快。
稍微用MG149搜寻一下相关文章,好像还没人仔细去看罗女士拿来说嘴的文件,所以就
自己研究了一下来聊聊我的解读。因为不知道分类该分在哪,所以就没放,如果不适当
希望可以告知修改。
不免俗的前言一下:
其实一开始看到这新闻时心里是想:啊反正研究经费怎么报帐的,一堆都嘛心照不宣,
知道内情的看看就好。有问题的根本是国家的经费审查制度。
然而看着这问题越来越大,也看过两方人马在政论节目上相互叫嚣,心中实在忍不住想
一探究竟,于是去找罗女士手中所谓的私规来看。一看发现不得了啊!这根本不是政府
的经费啊!这是给台大医院的捐款!好吧,那只好研究一下了。
接着看完开始觉得这完全是场乌贼仗,很多断章取义的内容,完全是想来欺骗中间选民
,让人既不齿又愤慨(被当白痴的感觉很差)。
另外,我这篇要说护航就去说吧,但要注意我根本不住台北,天龙国谁上都不关我的事
情。我只是真的看不过去。(有啦!要说有没有关,硬要扯还是有啦!如果无党籍的素
人选上,至少我还会觉得台湾还有救,而我也还希望台湾有救。这样算不算?)
==================================进入正题==================================
首先是文件来源:
黑色岛国童年阵线FB
https://www.facebook.com/lslandnationyoung/posts/730678713653877
很抱歉我无能为力只找的到这个来源。如果有更好的来源请提供,如果这个版本有误我
除了键盘下跪我没办法做什么补偿了。但要谈话本来就要有个平台,姑且先以这个文件
为基础吧!(炒得沸沸扬扬的柯办网军愿意提供也可以,或者罗女士你干脆自己记一份
给我好了,我可以自付邮资。)
下面照在政论节目上听到的几个点来看,基础原则就是法规环环相扣,不能断章取义。
第一点:个别帐私人运用被批洗钱。
五、转帐:可将钱捐入MG149个别帐内,供私人运用。先捐入,再领出,可抵扣所
得税。
首先要了解个别帐是什么。
贰之二:
(二) 个别帐:款项在MG149内,但由个人决定支出,总务每三个月报告其内容给个
别帐所有人。
从这边可以看的出来,所谓个别帐是列在MG149之中的,也就是每个Vs在MG149底下都会
有一个属于自己可以支用额度的个别帐目,可以用来支出“自己需求的业务项目(也就
是底下列出的林林总总项目,例如:研究经费)”。那这个个别帐的钱算谁的呢?
废话!当然是整个MG149的公款!
咦咦?!怎么可能?!那“先捐入,再领出”是讲好玩的喔?!当然不是,这边只说了
再领出,又没说领出来做什么,那领出来做研究不行吗?
到这边就好理解了,很显然这边说得“再领出”就是指“私人运用”,而“私人运用”
指的其实就是“自己需求的业务项目”,当然这个业务项目也一定是要合法的,也就是
“公事”,毕竟款项是MG149的,要核销也要盖各级公章,这就是为什么会有这个说法:
质疑个别帐的使用就几乎等于在质疑整个台大医院。况且其内容还需要每三个月审一次
,总务再跟Vs报告可以支用的项目内容。
同时陆之四也提到:
(一) 相关人员可指定进入个别帐或公帐。
所以相关人员才可以指定要尽MG149或MG149底下自己的个别帐目,换句话说:一般捐款
是没办法这么做的!自己捐钱才可以自己用。请问罗女士:自己捐钱做研究,捐了也拿
不回来,只能公务运用,这样哪有不给免税的道理?
第二点:五五分帐事件。
再来,另一个被批的五五分帐,请把第捌点看完。
首先捌之一就言明:
各研究主持人更应本着诚实互信的精神,合理合情运用经费,付予工作人员应有的工资
,并回馈 MG149,维持团队之永续经营。
接着捌之三:
(一) 每一临床试验案,各自独立记帐,预算明细表,送医务秘书,结案后,再依规定6
并入 MG149。
规定6是什么?就是收支项目说明,即是规定经费如何收支。也就是说每个临床试验案以
研究项目申请经费,会根据项目明细给予预算支付“工作人员应有的工资”(这边走的
应该是陆之二第(二)项的研究计划编列人事费这条)。
然后捌之三的第(二)项提到:
(二) 主持人承包业务的总收入,在扣掉一切支出后,若有剩余,5-5 分帐,公
帐、个别帐各一半。主持人承包业务所需的支出项目及需承担的助理人事费用,军机处
议价后,会议记录给医助秘书存盘,依会议条款行使。
请注意!这边指的承包业务总收入是什么?当然如果是药商或器材商给的费用也算在内,
另外还会包括上述提到的MG149经费,所扣掉的支出照此条来看也是要经过审核的!所以
在一切支出都审过核可后,没用完的部份,甚至是自己赚的部份,才来55分帐。然后这边
就是罗女士拿来说嘴的地方了。
还记得刚才说过什么吗?公帐是什么?个别帐又是什么?
都是公款!都是公款!都是公款!都是公款!都是公款!都是公款!
都是公款!都是公款!都是公款!都是公款!都是公款!都是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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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很重要所以说30次(不用数了,真的是30次)。
经费没用完进公款很OK,但我自己赚得没用完孩一样要进公款耶!挖靠!我他X的真懂得
洗钱好棒棒!洗衣洗顺便把自己的收入也给洗掉了啊哈哈哈哈哈!
唉,真是__没药医!更别说下面还一条:“若已有部份收入直接进主持人,不经MG149
,仍以 5-5 分帐,依诚实互信之原则行事”,真的没经过MG149真的是自己赚的也得进
去公款。下面的规定就自己看吧!规则清楚得很,基本上都是照规矩在走。
第三点:公、私帐户转洗钱。
最后一个被拿来说嘴的点:玖、提领现金之法。
老实说,这点无法解释什么,因为真的没写清楚,可是相反的无也就无法谯什么,就真
的没写清楚嘛!
比较好解释的是第(二)项:
(二) 个人名义,汇入公帐,且由公帐支出,不扣钱,若用公司名义汇入公帐扣 17%(院
方公定价格)
这什么意思?很简单就是汇钱到公帐做研究,跟上面落落长的一样,要走公款路线支出
就一定要公务,没什么好说的,差别只在于这边是提出现金来支付,也就是我自己没钱
先支付再报帐(比如一次数十万的仪器?),所以才直接提供帐的现金来支付,因为厂
商不可能接受赊帐嘛!有报过公家机关的款就知道以报帐流程来说这不是没机会遇到。
第(一)项才是难解释的地方,一个可能的推测是以捐款方式捐入私帐(在提醒一次:私
帐不是私人帐户,是共同基金),而且还只能从个别帐提出。为什么这样推测?因为关
键的17%,就跟以公司名义捐款一样比例;但是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就不清楚了,而且能
不能这样做也不知道。然后私帐大于50万才可执行又是为什么?柯P请你自己解释吧!你
只写这样我也看不出什么意思,硬要帮你说话我也做不到。至于提出来的现金是不是有
合理运用,嗯……如果没有那就是整个外科加护病房都有问题了,毕竟那是类似基金的
东西,大家都看的到(贰之二开头有说:主持人只可看公帐、私帐等共同帐务),所以
有不正常支用还视而不见,不是整个团队出问题是什么?那打一个柯文哲有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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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实说了这么一大篇,回到原点:公款来源没有一项是来自政府的预算!(第伍点)
所以到底这些规定,尤其是公帐转私帐这件事有没有违法,真的要请懂行政法规的人来
解答了,如果没有牴触法律,那台大医院院方允许这样用是谁也管不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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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最后说说柯美兰。
目前听到的版本是柯美兰调用私帐并且有偿还借款。既然私帐本来就是团队成员自发的
筹措基金,OK,那人家团队成员没说话你区区罗淑蕾哪根葱?
结论:
连个没学法律也没学会计的普通学生都看得懂的规定,你堂堂会计公会理事长竟然会看
不懂?不是说谎就是断章取义,不管哪个,没搞清楚就出来大放厥词,只能给你两个字
:丢脸!
一群医疗从业人员知道医疗界的辛苦,自己掏腰包出来做研究还要被这样黑,除了难过
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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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观赏,如果有党工快点拿去给罗委员看!问她丢不丢脸!
下午要跟老板讨论结果半夜不睡在这边发废文,屎定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