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中央社
轻度台风凤凰来袭,劳动部今天说,若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路线中,
任一县市宣布停止上班,导致劳工未出勤,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
劳动部表示,轻台凤凰的速度及强度有增强趋势,为保障劳工安全,
雇主要求劳工于台风天出勤时,必须充分考量其生命安全。
劳动部指出,依照“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
台风发生时,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告各机关
停止上班,劳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发工资,也不得视为旷工、迟到
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
金、解雇或其他不利处分。
劳动部进一步指出,若劳工因雇主要求而出勤,除照给当日工资外,宜加给劳
工工资,并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贴或其他必要协助;但因业务性质需要,需
特定劳工照常出勤者,应由劳雇双方于事前约定;有工会者,应征得工会同意
,无工会者,应经由劳资会议同意。
劳动部提醒,天然灾害发生时,劳工的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事项,除其他相关
法令已有规定者外,劳雇双方应参照该要点,事先于劳动契约、团体协约中约
定或工作规则中规定;未有约定或工作规则未规定者,也请参照本要点办理,
详细内容可至劳动部网站“天然灾害劳工出勤权益”专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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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要只会呼口号而已,这种攸关人命安全的事情本来就该强制执行,
放眼望去很多民间公司几间有在遵守规定,政府没有强制去执行,劳工性
命谁来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