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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脸书的说法
无妄之灾:昨天下课回高雄。行经中正路口。本列在左转车道尾巴要左转。适逢交警指示
其车队前进。我怕危险移到交警与车队中间空位待转。不料交警要我直行。这霎那间左转
灯亮,所有车均昨转走了。我作手势问可以转吗?不料交警从台上"跳"到我车前(并因此撞
到我车~我没动),他不准我动。他是执法人员抓狂冲到我车旁拍打我的车,诬指我要撞他
(后来他头上摄影机证明根本没有其事)在危险路口使我处于非常危险状况十余分钟。我
为安抚他表示我也是市府的顾问(无给职无权无势)并在教书,不要抓狂。他打开我车门
三次要拉我下车完全失去理性。我想起陈其迈委员脸书上一讲师(刑事诉讼法)提到十余
案例保护自己(宪法修正案)。并报警110要求派出所派人来处理。并问交警我可以开到
安全处吗?17:39报案110后。到新兴分局派出所拟作笔录保护自己。不料五位交警严重干
扰至19:00才能作笔录(四位警察作破记录吧)。并诬陷我违规(并未左转如何违规,后来
再加一条不服指挥?我不是一直在现场被他指挥?)我为维护自己权利坚持作笔录告发妨害
自由,公然污辱。及违宪。(详见笔录)。一堆警方悻悻离去。现场有一不表示身分女子
(tvbs 记者)与对方很熟悉。竟来找我麻烦。我因苹果经验不愿意随其起舞他完全违背
事实报导。还扯到其他不相干不成立事件。我被十余名警察包围我,我如何嚣张?完全不合
逻辑与事实。实在恶质。我才是无辜受害者。各位朋友你能心平气和吗?
有交警指示,交警指示优于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