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mg149的新闻 罗委员一直质疑医师捐款给台大做研究
可以但逃漏税 再领出来买自自己的东西或给自己用
第一点 医生赚很多钱 为了节税 捐款给台大医院 这是有法律规范的 医生会去算
第二点 假设捐100万给台大 拿的回100万给自己花吗?
在公家机关都知到 要审合
要核销机票钱及生活费 要把出国开会会议通知拿来 而且跟研究有关
要请助理 要透过人事法规聘用 助理要上下班打卡
要买仪器 耗材 要单据 超过十万元 要招标
要吃便当 要开会才能吃 要有人签名
要买笔电 ipad ifone 可以 只要说服会计跟研究有关 会让你买 但要挂医院帐
以后报废要把废品缴回 会不会有人公私不分拿回家用 很多人是这样的
会不会有买3c产品排或名牌包?也有人,是拿假发票来报帐的 前一阵子很多教授被查
但是那是个人问题 执行面问题
我个人认为 这不失医生个人节税方式 捐钱给自己科做研究
拿着捐款花跟研究有关费用(助理薪水,出国研讨会,耗材,仪器.....)
老实说其实也划算 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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