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服务法第5 条:公务员应诚实清廉。
行政程序法第8 条: 行政行为,应以诚实信用之方法为之,
并应保护人民正当合理之信赖。
公务员领人民给的薪水,满口依法行政道貌岸然,如果开口就是谎话,岂不可恶?
(警政署的谎言 http://ppt.cc/R9sG )
但是全台湾公务员(含法官)都把这两条当做放屁。
每一个国赔案,行政机关都在说谎,人民胜诉率仍然20%不到。
2.美国有研究,全世界最常做伪证的职业就是警察,
何况在台湾受政府机关(ex特侦组)征召做伪证是爱国行为。
3.夜店庆生很贵的,警察为什么还是选择夜店?因为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