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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地造坟 检举一年不动如山
〔记者欧素美/清水报导〕清水区高南段六七五号国有地遭民众窃占设置坟墓,民众不满检
举满一年,相关单位迟未处理,效率不彰;清水区公所民政课长蔡庆生表示,已行文生命礼
仪所要求当事人说明,否则可依法开罚三万到三十万。
民众投诉指出,清水区高南段六七五号土地为国有,陈姓民众多年前违法将父母骨灰葬于此
,不仅造成附近农友到田里耕作必须见坟,连带影响当地土地价格。
民众指出,去年元月他向财政部检举,国有财产署中区分署派员会勘后,去年九月行文通知
陈姓民众停止占用及腾空交还土地,同时要求市府依法查处,但过了一年坟墓还在,痛批相
关单位严重渎职。
国有财产署中区分署管理课长陈晋彻表示,清水区高南段六七五号国有地面积约一千多平方
公尺,因畸零不整,部分闲置,部分则因道路或农友占用,经民众检举已要求相关占用人停
止使用或办理合法租用,至于陈姓民众违法滥葬部分,则行文台中市政府查处。
清水区公所昨表示,陈姓民众滥葬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已于今年八月行文台中市生命礼仪所
,将请陈姓民众说明,再依法处以三万到三十万元罚款。
陈姓民众则表示,父母的坟墓是于十多年前设置,土地是向农友转租,每年缴交两百元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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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