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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记者陈凤丽/南投报导〕爱上不该爱的人?
血缘太近 舅妈劝别纠缠
30岁李姓男子,爱上17岁“婉君”(化名)表妹,李男的舅妈大为紧张,苦劝别再纠缠她
女儿;李男不满舅妈破坏他和表妹的好事,烧了舅妈机车和祖厝仓库,被判缓刑期间,又
到舅妈新家偷衣服,李男在庭上还说:“爱情伟大,喜欢哪(指她)有什么不行?”南投
检方认为他危害舅妈一家人安宁生活,恶性不轻,具体求刑1年。
南投县李男与舅妈及表弟妹,原本同住祖厝里,现行法律规定,表哥不能娶表妹,不过李
男却苦追17岁、长得亭亭玉立的表妹,李男的舅妈发现,苦劝找其他女生恋爱,别继续纠
缠她女儿。
李男对舅妈的劝诫很不满,认为是她从中作梗,去年2月某晚,竟在祖厝的铁皮仓库点火
,烧了舅妈的机车,仓库也遭殃被烧毁。
李男去年11月被南投地院判1年2个月徒刑,缓刑3年。舅妈一家人事后搬出祖厝,另购屋
居住,未料,今年7月11日,李男骑脚踏车到表妹新家外,看到舅妈的衣服晾在屋外,偷
了10多件衣服返家。
辩“喜欢有什么不行?”
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查出偷衣贼是李男,李男的妈妈获知立刻归还衣服,并代儿子致歉
。
检察官在法庭上劝李男,法律规定不能做的事就不要做,感情更不能勉强,李男却认为:
“爱情伟大,喜欢哪(指她)有什么不行?”
“恶性不轻”偷衣求刑1年
检方认为李男心态偏差,担忧若不约束,恐会有更偏激举动,虽偷衣窃盗罪行不重,仍在
起诉书强调“被告无视于判决及法律之存在,危害舅妈一家人安宁生活,恶性不轻”,请
求法官从重量刑,具体求处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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